1、堅持不擴大赤字,不放鬆也不收緊銀根,明確經濟增長合理區間的上下限。
2、嚴禁鋪張浪費和嚴控公共開支,未來5年禁建政府性樓堂館所等。
3、推出簡政放權,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21項。
4、擴大對民資開放,放寬金融、石油、電力、鐵路、電信、能源開發、公用事業、服務業等領域市場准入。
5、出台金融支持實體經濟舉措,取消貸款利率限制,提高QFII額度等。
6、擴大「營改增」稅務試點,啟動全國地方政府債務審計。
7、要求全面放開小城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放寬大城市落戶條件(尚未宣布目標及時間表)。
8、解除電煤價格干預,調整成品油定價機制,推動國內油價與國際接軌,宣布五年內調整電力定價機制。
9、批准設立上海自貿區,首次推行負面清單管理。
10、五年內重點化解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共五大行業嚴重過剩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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