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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第一批住宅類綠色建築評審結果日前公布。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實習記者 陳耀耀 內蒙古報道) 內蒙古政府日前發佈「綠色建築發展規劃」,內蒙古擬在「十二五」期間,建立健全綠色建築的政策體系、管理體系、技術體系,提升綠色建築規劃設計能力、綠色施工能力以及綠色運營管理能力,以新建建築評價標識、綠色生態城區示範項目作為推廣手段,全面推進綠色建築的發展。目前,已有多個綠色建築項目在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等城市啟建。
規劃指出,內蒙古將逐步轉變建築產業發展方式,重點發展低星級綠色建築,適當發展高星級綠色建築;積極發展城市中水利用;開展保障房、大型公共建築等政府投資項目的綠色建築建設。力爭到「十二五」期末,全區新建、改擴建綠色建築面積達1500萬平方米,全區綠色建築面積達到新建民用建築總量的20%,並實現節約標準煤約107萬噸,減排二氧化碳366.8萬噸的目標。
綠色建築是指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築。綠色建築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盡量減少使用合成材料,節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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