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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首家縣級土地流轉交易中心掛牌現場。
土地流轉是縣域經濟發展所面臨的共性問題。對此,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鄭新立向記者表示,要按照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要求,不斷清除阻礙生產要素在城鄉間自由流動的障礙。而改革農村土地制度,探索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有效實現形式,是釋放城市化巨大潛力的關鍵之舉。
鄭新立認為,目前城市化需要解決的四大難題,都有待改革農村土地制度來解決。一是農民工市民化需要出讓其原有土地的用益物權獲得資金支持。農民工要在城市留下並有體面的生活,除了政府為農民工提供各類公共服務外,允許農民工將在農村佔有的承包地和私有住宅出讓,所獲取的收入用以支持在城市安家落戶,是一個重要條件。為此需建立農民承包地、宅基地和房產有償退出制度。
二是城市化增加的建設用地,需要通過減少農村建設用地來彌補。幾億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必然帶來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增加。目前全國農村人均佔用宅基地是城市人均佔地的3.5倍。經驗證明,通過政策調節,用進城人口原有的宅基地換取城鎮住房用地,可減少佔地50%以上,不僅可滿足城市建設用地的需求,且可以新增一部分耕地。
鼓勵土地流轉集中 提升農業競爭力
三是發展集約化、現代化農業,需要建立鼓勵土地流轉集中的制度。目前農村勞動力有2.8億人,耕種18億畝耕地,平均每人只能種6.4畝地。以當前的機械化條件,每個勞動力能種幾百畝至幾千畝。實現土地的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是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和土地產出率的前提條件,也是把農業由弱質產業提升為具有競爭力產業的前提條件。
鄭新立指出,須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可轉讓制度,承認土地承包經營權具有交換價值,並對農戶的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以鼓勵土地自願有償地向農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公司集中。同時,為加強銀行信貸對農業的支持力度,應允許以土地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進行抵押。這也需承認土地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交換價值。
四是建設農場新型社區,需要實現包括宅基地在內的農村房產商品化。中國農村是幾千年形成的自然村落,居住分散,佔地多,公用基礎設施配套成本高。由於農村居住佈局的調整勢必涉及原有房地產與新的房地產之間的交換,須承認農村宅基地和房產的商品屬性,允許農戶的房地產進行市場交換,建立農村房地產市場。
他說,若用市場機制而非行政手段,對農民的居住佈局進行調整,就能在保護農民利益的前提下,大面積推廣以宅基地換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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