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爭產案昨踏入第3天聆訊,重投資深大律師行列的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陳詞,指長房長子霍震霆極希望和氣收場,他曾嘗試調停但不成功,又斥胞弟震宇及胞妹麗娜只關心自己能否取得最大利益,震宇凡事皆由商業角度出發,其實不應忘記父親對南沙發展項目及慈善事業抱有的熱誠及夢想。
不應忘父對「南沙」慈善熱誠
代表霍震霆的資深大律師黃仁龍表示,震霆支持胞弟震寰申請擱置聆訊,是基於原則問題,不是偏幫任何人。作為長子,震霆極希望和氣收場,他曾嘗試調停但不成功,而震宇對他的指控則變本加厲,包括指震霆出於私利而站於現時的立場,又指控震霆與震寰意圖奪取霍英東基金的控制權,在父親逝世後委任第三代家族成員加入基金管理層。黃仁龍反駁謂,震霆的立場不是朝著自己利益出發,他同意家族公司有榮向霍英東基金回購南沙項目四分一權益的權利已經過期,權益現時歸基金所有,而基金的資產必須用作慈善,震霆根本不會獲益,而且委任第三代家族成員進入基金,只因兄弟們育有的子女數目不同而在人數上出現差別。
指震宇凡事商業角度出發
黃仁龍指家族成員在和解協議中同意延續亡父的慈善事業,長房三兄弟有責任將霍英東基金重新正名為慈善團體,而亡父遺產原本拖欠基金的2.5億元將會一筆勾銷,減少遺產負債便有更多遺產進行分配。黃仁龍指基金現時擁有的南沙權益,正正可進行其慈善工作,但震宇卻凡事由商業角度出發,指南沙權益應該撥入遺產,有榮放棄回購南沙權益是違反商業邏輯,他與麗娜只關心自己能否取得最大利益,相反震霆與震寰一直致力延續亡父的夢想。黃仁龍引述震寰的書面供詞,當中提及霍英東自傳中的一句「南沙之夢當可成真」,震霆認為南沙是父親最大的夢想,父親每星期有兩次定期到南沙巡視,恍如候鳥,項目並非純粹為賺錢或成為子女們的寶藏。
另外,早前有消息稱,霍英東長房3名兒子在和解協議下各可獲分65億元,庭上昨披露次子震寰暫時獲分5.7億元,而所有遺產受益人最低限度各自可獲一億元巨額遺產。(見表)
代表二房、三房家族成員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昨陳詞時透露,根據和解協議,所有霍英東遺產受益人首先每月可取得固定的款項,直至去年10月1日為止,之後每人可率先獲分一億元遺產,各人已收取6200萬元,餘下的原本需於今年4月30日之前由遺產支付,但現時仍未落實,而二房、三房已經將收到的遺產全部花光,如果法庭撤銷和解協議,要二房、三房將遺產歸還實在很困難及不公平。■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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