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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進入立法會前與支持者握手。 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黃偉邦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大會昨日討論是否引用特權法向政府索取電視發牌的相關文件。多名議員批評反對派提出引用特權法不但對社會沒有好處,反而賠上行會行之有效的保密制。有議員更揶揄公民黨一反常態繞過司法覆核支持動用特權法,是「為用特權法而用特權法」,把事件政治化,影響行政和立法關係。由於發言議員眾多,立法會昨晚10時多結束會議,今日再續。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昨日在立法會大會上動議,立法會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授權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行使權力,以命令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於明日前到該委員會出示政府在審批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的過程中所有相關的文據、簿冊、紀錄或文件。他認為公眾尤為關注電視發牌中有關「不設上限」變成「三選二」是否涉及政策改變。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則提出修訂,提出「惟行政會議的商議內容和相關紀錄,以及任何涉及牌照申請者的商業秘密資料」毋須披露。他稱,披露文件程序不適用於司法覆核,法庭屆時要政府披露文件的權力很小,只有透過特權法才能令政府披露文件。
譚耀宗:港視可覆核「程序」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在發言時指出,發牌事件原意為引入競爭,但結果與不少市民期望有落差,民建聯議員主張政府多作解釋,進一步釋除公眾疑慮。然而,引用特權法對市民大眾利益並無實質好處,特區政府必須按照既定程序辦事,行會作出決定不會輕率更改。立法會強行要求行會公開文件,不但披露商業機密資料,損害商業機構利益,更會嚴重破壞行會機制。
他續說,即使郭榮鏗的修訂建議讓部分機密資料毋須披露,但這樣可以公開的文件亦不會多,變成「為用特權法而用特權法」的舉動沒有意思,而港視仍可透過司法覆核,透過法律機制說明港府程序有問題。
公民黨稱覆核無用被揶揄
郭榮鏗其後竟稱,到法庭司法覆核無用,和公民黨過去熱衷司法覆核的態度判若兩人。譚耀宗即反問,既然多名反對派議員均指決定出現程序問題,何以郭榮鏗會認為司法覆核無用,而偏要引用特權法把事件政治化。
葉劉:立會調查花費高昂
行會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重申,今次行會的發牌決定無違背制度及核心價值,行政長官會同行會向來不就政策決定解釋「死因」,否則在被拒的申請者傷口上灑鹽,只會引來反感或令其商譽受影響,但不滿者仍可透過法庭解決,看是否符合程序公義。
她續說,當局的發牌決定並非如選美比賽或天才表現般有計分表逐項打分,相反是整體考慮的結果,而政府向來表明並非凡申請者或符合11項因素便能獲發牌,正如不少國家及地區一樣,香港的電訊及廣播兩個行業向來根據公眾利益而被規管,以免市場力量過大,但又要確保資源獲得合理分配,包括市場的發展。
葉劉淑儀強調,立法會引用特權法進行調查花費高昂,加上並非全部議員有法律背景,對尋求真相無補於事,至於修訂議案要求公布部分資料,更加可能引起公眾誤會。她鼓勵港視員工毋須因今天未獲發牌而氣餒,認為沒有電視台仍可把優質節目及劇集賣埠或賣予其他機構,政府亦表明今日不發牌不等於未來不會,有意從事創意產業人士仍有很多發展機會。
吳亮星:公共行政寸步難行
金融界議員吳亮星亦反對動議,認為改變保密制原則會令行會成員日後不能暢所欲言,事事看民調及公投結果,令社會公共行政寸步難行,而政府已詳細、全面公布發牌準則,議會不宜事事政治化、搞分化,認為香港市民眼睛雪亮,自己會根據良心投令香港繁榮穩定的一票。
不過,民主黨、公民黨、工黨及街工等反對派議員相繼發言,聲言政府回應仍不清晰,交代拖沓。九龍西議員黃毓民支持原動議,反對修訂案,稱市民有「知的權力」,政府有「告知的義務」,但政府反其道而行,「保密制不能成為專制政權的工具」。會計界議員梁繼昌則聲言,行會成員「做了上帝」,發牌決定違反市場經濟原則。
在經過逾5個小時的討論後,會議於昨晚10時多結束,並於今晨9時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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