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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立法會上,引用特權條例要求行會公開電視發牌資料的動議遭否決。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大會昨日繼續討論由反對派提出的、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向政府索取電視發牌相關文件。立法會各大黨派議員均指出,引用特權法只會衝擊行政會議保密制,破壞行政立法關係,影響香港運作。認為事件應以司法覆核方式處理,直言法庭的判斷定比立法會更「純正」,並批評反對派將事件政治化,只是浪費議會時間。在分組點票下,莫乃光原動議及公民黨議員郭榮鏗提出的修訂案,最終均遭否決 (見右表)。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日前動議,根據特權法授權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行使權力,以命令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今日前到該委員會,出示政府在審批免費電視牌照申請過程中所有相關文件。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則提出修訂,提出「惟行政會議的商議內容和相關紀錄,以及任何涉及牌照申請者的商業秘密資料」毋須披露。後者獲自由黨5名議員、工業界議員林大輝、醫學界議員梁家騮等建制派議員支持。由於發言議員眾多,前晚未能表決,昨日上午9時再續。
黃定光:衝擊保密制 百害無一利
民建聯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昨日在發言時批評,「(反對派)一向鍾情司核法覆,為何今次卻反其道而行?」他指行會的決定有考慮多方面因素,社會應尊重行會保密制,否則對社會「百害而無一利」,又指反對派慣以司法覆核攻擊政府,今次卻反對用此方式,令人不明所以。
黃國健:家中打老鼠 何必毀電器
工聯會議員黃國健也質疑,反對派「點解突然講到司法覆核一無是處?」他認為特權法是殺傷力大的武器,會破壞行會保密制度,「正如你發現屋企有老鼠,你會唔會用壘球棍打爛晒所有電器,可能打得死老鼠,但值唔值得?」他批評反對派「以破壞為目的」,認為倘有人覺得政府有失「程序公義」,可循司法途徑處理,而非在立法會這個「高度政治化」平台解決事件。
梁君彥:動輒引特權 開危險先例
經民聯主席、工業界議員梁君彥認為,申請司法覆核是解決事件的最好方法,但貿然動用特權法,會破壞政府管治,甚至行政立法關係,做法危險。他質疑此例一開,立法會日後是否有任何不滿,都可動輒引用特權法,並強調即使通過動議,亦不能指令政府多發一個牌,只會令事件政治化。
盧偉國:無限發牌照 釀不良競爭
經民聯工程界議員盧偉國批評,引用特權法會破壞恆常的行會制度,直言此例一開,後患無窮。他認為,透過司法覆核處理事件,更為客觀獨立,亦避免事件「過分政治化」,並批評反對派一向愛用司法覆核,但現時卻說此方法「無用」,直斥他們「欺世於一時」,毫無原則可言。他強調免費電視發牌不可能「無限無序地開放」,否則會令市場產生不良競爭。
廖長江:僭越行政權 於事更無補
商界議員廖長江表示,立法會需謹慎使用特權法,只能在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時才可運用,但不能因為「徇眾要求」、滿足集會人士訴求,或維護一間私人公司的經營權,或要懲罰政府而輕率動用。他認為事件應交由法庭處理,直言法庭的權力比立法會更全面、判斷比立法會更「純正」。他又指,即使動議通過,只能取得局部、片段的文件,並非事實的全部,重申動輒引用特權法,僭越行政決定,只是於事無補。
不過,反對派議員不斷接力發言,惟理據仍是千篇一律,聲言政府解釋不清、「黑箱作業」。
經歷2日逾14小時辯論後,原動議最終在地區直選的18票贊成,15票反對;功能界別以10票贊成,22票反對,未能同時在地區及功能界別取得過半數支持而被否決。公民黨議員郭榮鏗提出的修訂案,則在地方選區取得18票支持,14票反對,在功能界別取得15票支持,16票反對,未能同時在地區及功能界別取得過半數支持而被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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