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張玲傑 實習記者 朱洪剛 合肥報道)近日,安徽省財政廳、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外辦聯合出台了《關於建立「三公經費」監管長效機制的通知》,規定從2014年起,省直各部門及其所屬預算單位,要全面公開本部門「三公經費」當年預算和上年決算,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該通知還規定「三公經費」規模不得超預算,並嚴禁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或市縣轉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