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經過多日審理後,東莞市委原副秘書長吳湛輝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昨日在廣州中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吳湛輝因受賄4970萬元人民幣、另有9200萬元港幣和3000萬元人民幣來源不明,以數罪並罰判處其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