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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公布的政改諮詢文件及宣傳小冊子。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儘管世界各地有不同的普選模式,並無統一做法,但反對派不斷聲稱香港的普選需要符合未有定制的「國際標準」。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反駁,國際上並無所謂劃一的普選「國際標準」,香港的政制發展應根據《基本法》及人大《決定》,考慮香港的實際情況,循序漸進發展,否則未來的政改方案「在政治上是過不到關的」。
不切合港情必難通過
就反對派聲言香港普選必須參照隨時可「搬龍門」的「國際標準」,林鄭月娥昨日 在電台節目後回應記者提問時反駁,國際上對所謂普選的國際標準並沒有劃一的定義,聯合國也認為,每一個司法管轄區都可按�虓磽a的社會經濟、政治的情況和其歷史發展而找出一套最適合當地的選舉方法。她強調,香港普選最重要的是法律基礎,而非一個人「說了便算」的選舉方法,故2017年普選特首方案必須按香港一路走來的憲制發展,和相關的法律條文,及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落實,「因為我們如不考慮香港的實際情況,最終在政治上是過不到關的。怎樣能夠在有各個政治代表的立法會取得(全體議員)三分之二的通過,將會是此次的選舉工作或諮詢工作最重要的一環」。
政制設計須符合憲制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在另一電台節目上說,明白社會好多人提及國際標準,但考慮到國際對於普選問題並無劃一標準,每個地方進行政制改革或設計,均須切合當地的憲制框架,而香港憲制框架就是《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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