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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和袁國強昨日分別上電台,譚志源見記者,解釋政改諮詢文件內容。 港府宣傳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首階段政改諮詢文件引述了前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喬曉陽言論作為附註,被反對派質疑該文件「表面開放、內裡封閉」。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強調,中央在香港普選中有其角色,故喬曉陽對《基本法》及人大《決定》的演繹是值得參考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另一場合也表示,中央在香港政制發展上有不可否定的角色,中央官員如何演繹特首及立法會選舉的法理基礎,是整個政改過程中的一個重要考慮,倘某些人對此置之不理,對政改達成共識並無好處。
林鄭:解說憲制文件有責
在昨日電台節目上,林鄭月娥被問及諮詢文件中引用喬曉陽、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及副主任張榮順在訪港時對《基本法》及人大《決定》中有關特首普選規定的演繹,是為政改「設關卡」。她指出,特區政府在撰寫政改諮詢文件時非常小心,以免令市民覺得政府為政改設關卡,但當局有責任就憲制條文作出澄清及解說。李飛及張榮順並未為香港政改設下框架,而是以法律專家身份講解《基本法》對普選特首的要求,令政改諮詢基礎更堅實。
袁國強:「參照」有一定約束力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另一電台節目上說,政改諮詢文件並無作任何定調,或設立任何的「鳥籠」,唯一的討論框架就是《基本法》;文件中引述中央官員的言論,目的是讓市民參考,「無可否認,中央有其角色。香港進行交流及討論時,同時亦要考慮中央相關人士的意見……普選行政長官涉及香港與中央的關係,中央有其憲制責任及權力,考慮港人及中央想法,兩者並無排斥性。」
被具體問到喬曉陽於2007年曾表明提委會「可參照」選委會組成的說法是否具「法律效力」時,袁國強認為:喬曉陽表明「可參考」,但並無提及「等同」,但按國家法律的理解,「可參考」具有一定約束力,不可以完全偏離,更不可能「離開十萬九千呎」,而提委會組成是政改諮詢的重點問題,故社會在討論政改法律框架基礎時,需要同時考慮熟悉《基本法》的中央官員對有關議題的看法。
曾鈺成在出席一公開活動時指出,中央政府在香港政改問題上有「不可否定的角色」,任何建議方案倘不獲中央接受,最終都無法落實,故中央官員如何演繹特首普選及立法會選舉的法理基礎,有現實意義,也是香港社會在討論政改時一個重要的考慮,倘某部分人對此置之不理,對落實普選並無好處。
被問及這是否「另類釋法」,曾鈺成強調,大家倘對法律條文有不同的理解,有討論的空間,但倘完全不理會中央官員的說話,並不是理性的態度。
另外,正在北京出席全國港澳研討會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強調,喬曉陽曾任基本法委員會主任,他說的並非個人意見,而是代表人大的意見,也是中央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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