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林鄭月娥表示,相信市民心中對「愛國愛港都有一杆秤」。圖為一群學生在慶祝活動上揮動區旗。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在第一階段政改諮詢文件中,未有對普選特首要求「愛國愛港」的問題進行諮詢,在社會引起不少討論。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強調,作為香港特首,要落實基本法,愛國愛港及不能與中央對抗是理所當然的事,毋須在諮詢文件中列明,並相信市民心中對愛國愛港「都有一杆秤」。
林鄭月娥在昨日電台節目上重申,特首必須愛國愛港,不與中央對抗,是不言而喻的,毋須在諮詢文件中列明,當局也很難定下愛國愛港的法律定義,即使有人提出可以用宣誓方式解決問題,但宣誓也不能代表就會做到愛國愛港。她相信,本港市民心中對愛國愛港「都有一杆秤」。
引述鄧公:愛民族挺「一國兩制」
市民徐先生在節目上提出,特首要愛國愛港,但同時應包括中立者,因愛國者「可能會愛黨」,日後處事或有偏頗。林鄭月娥在回應時,引述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早年會見本港人士談到愛國時,是指愛自己的民族、支持「一國兩制」成功落實,及愛惜本港長期繁榮穩定,並無說過愛國就要愛黨。
袁國強:基本法體現「呼之欲出」
在另一電台節目上,有市民質疑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稱,「愛國愛港」並非「白紙黑字」的法律規定:「香港的法律幾時變成不是『白紙黑字』,而是不言而喻的『心照』?究竟『愛國愛港』如何定義?」
袁國強在回應時強調,現行基本法條文已經反映「愛國愛港」的相關意思,而是次政改諮詢並無提出要就「愛國愛港」採取其他法律行動,大家「可以放心」。
被追問「愛國愛港」是否真的「不言而喻」,袁國強認為,大家毋須執�茤韟r眼的應用,無論不言而喻抑或呼之欲出都好,事實就是現有基本法條文已經反映特首應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大家是否想有一個『不愛國愛港人士』的行政長官?我深信大家都有個務實的答案。但若社會對『愛國愛港』存有疑問,歡迎大家隨時向政府提交意見」。
張志剛:一直存在此政治要求
行政會議成員、「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張志剛昨日指,「愛國愛港」的確並非法律要求,但特首最後仍是中央委任,這項對特首的政治要求一直都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