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於北角直資蘇淅小學任教中文、體育及擔當二年級班主任的女教師,向補習學生的家長訛稱自己曾在「Band 1」的長沙灣天主教中學任教,表示以「非常之平」的低價誘騙對方補習英文及以試卷測試英文,惟完堂後卻「坐地起價」,更曾試過由400元補習半小時加至2,200多元,3個半小時私人教學高逾1.5萬元。女教師承認6項欺詐罪,聲稱因壓力大患上精神病才犯案。法官形容案件嚴重,將案押後至本月19日,先提取背景及精神科報告後再判刑,其間被告需還柙。
訛稱名校任教 坐地起價
女被告劉靜兒(30歲)2007年畢業於香港教育學院,擁大學程度及教師資格,卻實際上從未於名校長沙灣天主教中學任教。劉昨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於去年3月至今年8月期間,向6位不同家長訛稱自己在長沙灣天主教中學,以及2間分別位於屯門及元朗的小學任教,起初以低價誘騙家長接受補習,其後卻不誠實地收取誇大金額。
控方透露案情指被告於網上接觸部分家長,其後相約於屯門、天水圍等區的商場、圖書館,甚至是家長公司見面,聲稱可以百多元的低價補習英文,及有試卷測試英語。被告數次都介紹自己於不同的學校任教,分別是長沙灣天主教中學,以及2間分別位於屯門及元朗的小學,又曾稱自己有7年教學和教授普通話的經驗。
被告與家長見面後隨即上課,補習時間由個多小時至5小時不等,聲稱價錢為125元至400元,每次補習半小時至一小時。惟被告完成補習後,金額卻會突然大幅提高,少則2,000元,多則更高達1.56萬元,更曾辯稱自己需要聘請其他老師幫手改卷,故需要加錢。
控方又指曾有家長付錢後問及兒子測試卷成績,被告卻回應不知道,推說因對方未做完試卷。
自稱壓力大致思覺失調
辯方求情指被告夢想當教師,但讀至中五時因家貧未能升學,勤奮半工讀完成夜校預科課程,再考入教育學院最後取得學位。又指被告自我要求甚高,最終因壓力患上強迫症、思覺失調及抑鬱症,於案發前一直接受精神科門診服務,曾於去年8月及今年7月兩度入青山醫院接受治療;至今年9月獲得小學教職,現仍於蘇淅小學任教,校長亦撰信向法庭表示願意繼續聘請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