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錦樑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上星期,我很高興見證了香港特區政府知識產權署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關於專利制度的合作安排。這是本港推行「原授專利」制度重要的里程碑。
今年初,政府接納香港專利制度檢討諮詢委員會的一系列建議,包括在香港設立「原授專利」制度。在現今知識型經濟,創新是推動經濟發展的引擎。政府在創新科技、創意產業,以至鼓勵創業等方面都不遺餘力,務求建立適合孕育和栽培創意的生態環境。知識產權令創意得到回報,鼓勵創新,也是當中重要的一環。建立「原授專利」制度,對香港進一步發展成為區內創新及科技樞紐,及首屈一指的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目標,具有策略性意義。
設立「原授專利」制度可顯示政府致力加強保護知識產權,發展一個與各先進經濟體系看齊的專利制度。我也希望「原授專利」制度可吸引和鼓勵本地及外國企業在港投資研發活動和設立業務。再者,「原授專利」制度可有助培育和吸引人才、促進相關服務的增長,及為理工科的畢業生提供更多出路。
新的專利制度也配合香港發展知識產權貿易。我們在今年三月成立知識產權貿易工作小組,研究相關的整體策略及支援措施。工作小組參考持份者的意見後,於十一月制定了銳意推進知識產權貿易的整體策略框架,涵蓋四個範疇:即(I)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制度;(II)支援知識產權的創造和使用;(III)促進知識產權中介服務和提升人力資源;及(IV)致力推廣、教育和對外合作。來年,工作小組將探討在每個策略範疇內的支援措施,以推廣香港成為區內的知識產權貿易中心。
建立具備本地實質審查能力的「原授專利」制度需要一定的時間。香港在起步時得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實質審查和人才培訓方面的協助,在專利制度發展上踏出了重要的一步。我們的長遠目標是在合適的指定範疇建立本地實質專利審查能力,令我們可更進一步獲得「原授專利」制度帶來的好處。
我們有了好的開始,但未來仍有大量工作,例如立法、確立工作流程、草擬審查手冊和建立電子系統等。視乎修訂法例及其他準備工作的進度,我們希望最早於二○一六/一七年度實施「原授專利」制度,為香港的知識型經濟生態系統增添新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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