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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發文要求黨員、幹部帶頭實行生態安葬。圖為參加海葬的逝者親屬將鮮花撒向大海。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中國官方近日印發意見,要求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意見要求,黨員、幹部去世後一般不召開追悼會;嚴禁借機收斂錢財。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19日印發的《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指出,近年來,一些喪葬陋俗死灰復燃,封建迷信活動重新活躍。「少數黨員、幹部甚至個別領導幹部利用喪事活動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熱衷風水迷信,修建大墓豪華墓,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敗壞了社會風氣。這些現象亟需整治」。
據中新社報道,意見提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黨員、幹部去世後一般不成立治喪機構,不召開追悼會。舉行遺體送別儀式的,要嚴格控制規模,力求節約簡樸。嚴禁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嚴禁借機收斂錢財。
鼓勵捐獻器官遺體
意見說,在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區,黨員、幹部去世後必須實行火葬,不得將骨灰裝棺再葬,不得超標準建墓立碑。無論是在火葬區還是在土葬改革區,黨員、幹部都應帶頭實行生態安葬,採取骨灰存放、樹葬、花葬、草坪葬等節地葬法,積極參與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墳頭。鼓勵黨員、幹部去世後捐獻器官或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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