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羅致光。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終審法院早前裁定申領綜援的7年居港限制違憲,關愛基金專責小組主席羅致光昨天在《城市論壇》中對此表示認同,認為裁決將過往近10年的爭議畫上句號。他表示,綜援政策的原意是支援市民的基本生活,如果經常要區分申請者的來港年期,做法不利香港長遠發展。他又認為裁決不會令公屋政策受衝擊,生果金政策則有可能受影響,但對本港影響不大。
指生果金政策或受影響
對於有反對裁決人士認為新來港人士沒有貢獻不應享有福利,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論壇中表示,終審法院的判詞認為政府有權修訂甚至縮減有關福利政策,但大原則上沒有合理基礎,所以才會認為居港限制違憲,「政府當年以節省開支為由設限,但實際上只能節省幾億元,背離了減少人口老化及家庭團聚政策的原意,更令有需要的人士處於困境」。他指很多反對有關裁決的人士不明白判詞,認為他們過於憂慮。
自由黨青年團主席李梓敬就擔心,裁決會吸引更多內地人來港領取綜援,對其他福利政策產生骨牌效應。羅致光表示,終審法院的判詞是以1997年前後為分界,針對性認為政府在2004年時將申領綜援的居港限制由1年改為7年的理據不合理,而並非針對申領公屋的居港限制,所以有關裁決未必會令公屋政策受衝擊,唯一可能受衝擊的是生果金政策,但他認為,即使生果金政策改回原有做法,對本港的影響亦很小。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則表示,香港不應歧視新來港人士,以有關案件的孔女士為例,她是透過單程證來港定居,內地戶籍已被取消,沒有途徑返回內地,迫不得已才申請綜援,她的原意不是挑戰綜援制度。蔡耀昌指新來港人士不是一定只會領取福利,期望社會不要將問題扭曲,應對弱勢社群有更多關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