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在元旦舉行所謂爭取「真普選」的遊行,並委託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發動所謂「公投」。主辦團體聲稱,是日有逾6.2萬人投票。特區政府昨日回應說,特區的政治體制內不存在相關的所謂「投票」安排。各界人士則批評所「公投」並不合法,偏頗的結果也沒有實質意義。
「佔中行動」委託港大民研於昨日舉行所謂「公投」,並在維園設立實體票站。「佔中行動」昨晚公布結果指,截至下午6時約有6.2萬人投票,其中近89%市民贊成應提升提名委員會的代表性;91%人認為提名程序不應設「篩選」機制;94%受訪市民認為提名程序應包括「公民提名」元素。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聲言,稍後會分析投票結果,並希望是次「公投」協助市民熟悉投票模式。為另一次「公投」做好準備。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在聲明中指,特區的政治體制內不存在相關的安排,並強調任何就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意見和建議,均須在法律上符合基本法和相關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在政治上能得到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及在實際操作上切實可行,才能夠有機會得到落實。
陳永棋:僅獨立國進行
香港友好協進會永遠榮譽會長陳永棋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香港不是獨立國家,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而「公投」只是獨立國家先會進行,認為香港不應該進行任何類型的「公投」,「所謂『公投』是無代表性。作為市民當然有權發表意見,但應該循一個公平的正確途徑,而非參與問題或有引導性的『公投』,欠缺代表性」。
黃英豪質疑僅屬私人民調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黃英豪質疑,這次調查絕對不是「公投」,相反,只是一次私人團體主辦的大規模民意調查,亦是意見發達,倘若今後有人計劃策動不合法的「公投」,相關部門應嚴厲監管。
楊志紅強調基本法定普選框架
廣東社團總會副主席兼秘書長楊志紅再三強調,基本法已經清楚訂明行政長官普選法律框架,由提名委員會機構提名,再交由合資格選民「一人一票」普選,不可能推翻基本法規定。
陳勇抨無法理基礎
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陳勇強調,香港只是中國轄下一個特別行政區,並沒有所謂「公投法」,批評反對派發起「民間」公投,毫無法理基礎和認受性。他以2010年反對派議員發起「五區公投」為例,直指當次選舉投示率低,勞民傷財,反對派政客只為一己政治私利,增加曝光率,但就破壞了社會互信,對政改諮詢了無幫助。
楊耀忠:政治鬧劇「無聊噱頭」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會長楊耀忠表示,反對派發動所謂「公投」完全是政治鬧劇,所謂「公投」根本於法不合,純為「無聊噱頭」,「得幾萬人投票,有什麼認受性、認受性可言?」
他強調政改諮詢展開後,社會可循不同途徑發表意見,認為反對派欲借「公投」結果迫使中央和特區政府讓步,只會是一廂情願。
宋小莊:命題誤導具引導性
法學博士宋小莊分析,是次投票議題充分反映主辦機構的無知,特別是詢問市民應否提高提名委員會的代表性,事實上,提委會既有立法會議員320萬的選民基礎,又有民選區議員,再者,雖然宗教界無選舉但選民基礎亦絕非零,意即提委會代表320萬名選民以外的意見,充分包含廣泛代表性原素,「命題具引導性,更無問及應否依從基本法等問題,這是欺騙市民」。
宋小莊又說,反對派過往發動過「五區公投」,當時港澳辦及中聯辦已經明確表明「公投」並無法律基礎,但特區政府僅表明不承認結果,未有表明「公投」屬違法,為今日種下「禍根」,認為今屆政府定要為「公投」明確表態,「事實上,補選是違反了均衡性。選民基礎過大,正如劃區亦要確保各區均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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