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越明
這是一個通脹的時代,百物騰貴,房價尤甚,但要說二線城市的一個獨棟別墅,價格等同一張有魯迅先生手跡的信箋,可能無人相信。然而,嘉德秋季拍賣會上,魯迅的一通手劄,拍出了六百五十五萬多元!這封致陶亢德的信,共二百二十個字,平均一個字二萬六千元,可謂「一字千金」。花費六百五十五萬元,買一棟二百五十平方米的別墅,均價正是二萬六千元。說起來有些俗,但不光是魯迅,同一個拍賣會,名人手劄明碼標價,李大釗《致吳若男書劄》以四百十四萬元拍出,陳獨秀《致陶亢德書劄》以二百三十萬元成交。還有,毛澤東親筆致傅作義且由薄一波遞交的公函封,賣出六百五十五萬五千元。起先看到這新聞,我還以為看花了眼。就算是中國革命軍事委員會的公函封,那上面有毛澤東的墨寶,說到底,還是一個信封,想不到拍出了天價,也是二線城市一棟別墅的價錢。
對於此中奧秘,每日為三餐辛勞的升斗小民,一定看不明白;就連我這成天與文字打交道的人,一時也無法理解。不像後來用自來水筆,如今又用電腦和手機,「五四」那一代文化人,毛筆字都寫得好。魯迅的字當然也好,秀逸而具古隸風,但終非書家之作。他的那通手劄不是條幅,裝裱起來懸掛客廳或書房,自我賞析或供人觀摩,都不太恰當。其中的文字,是有關學習日語的一點意見,算不上名言讜論,且早在《魯迅書信集》和《魯迅手稿全集》披露,也不是獨得之秘。當然,花鉅款拍得那通手劄的,不會是清寒的文史學者,亦非對魯迅的信函有特殊興趣,也肯定不是買回家用來壓箱底。據說,魯迅致陶亢德的手劄,現存共十九通,絕大部分已由公家收藏,流傳在外僅此一通。這樣看來,新的佔有者若無意捐給公家,最大的可能,是作為投資品奇貨可居,待價而沽。這類名人手劄,像是一種文化符號,無資產定價可言,但一旦進入拍賣市場,就可能出現奇跡。這個市場是按「物以稀為貴」的鐵律,玩擊鼓傳球的遊戲,參與者又是非理性的,在拍賣師主導的現場氣氛感染下,壓箱底的信函也會變成「無價之寶」,獲利豐厚。試想,如若不是參與者的非理性所致,怎麼會售出那麼高的價錢呢?
那位與魯迅、陳獨秀鴻雁來去的陶亢德,是浙江紹興人,魯迅的小同鄉,三四十年代在上海先後編輯《論語》、《宇宙風》、《人間世》等雜誌。因此之故,他手上曾擁有不少文化人的手稿、照片、書簡和字畫。據一份港報最近刊文稱,現居美國三藩市灣區的陶亢德之女告知:「我父親是很早就把書信捐出去的。......但不能排除他讓公家抄了以後還給他。」其中這一通比較特別,很可能在「文革」中抄家被抄走後沒有發還,導致「流傳在外僅此一通」,結果進入了拍賣平台。顯見,手劄固然是書法的載體,而名人之名,則是載體的超高附加值,使手劄在市場上得以流通,成為有價且可能暴漲的資產。然而,同是致陶亢德的一通手劄,論成交價,魯迅的又比陳獨秀的貴一倍半都不止。這能說明魯迅的書法比陳獨秀的好,抑或陳獨秀的名氣不及魯迅?又或許,只是願意出更多錢的買家比較喜歡魯老夫子?
在某種意義上,現今擁有名人手劄,和收存名家字畫一樣,等於擁有了財富,有機會套現,用於享受富裕的生活。去年夏天,原由香港《廣角鏡》月刊前總編輯李國強存有的錢鍾書、楊絳夫婦及女兒錢瑗的手稿和書信,擬以「錢鍾書書信手稿專場」在北京拍賣,楊絳獲悉又驚又氣,聘請律師控告對方「侵權」,由法院發出訴前禁令迫使拍賣公司撤拍。這位年逾百歲的老太太打電話質問李國強:「我當初給你書稿,只是留作紀念;通信往來是私人之間的事,你為什麼要把它們公開?」又問:「你為什麼要這樣做?請給我一個答覆。」後來,李國強對媒體解釋原委時表示:「我不能奢求再得到她的原諒。她將永遠不再會信任我。」的確,手劄是極為私密的交流媒介,往往是一段情感和信任的記錄,可能被後人當作佳話相傳,無論書寫者是否在世,一旦進入拍賣市場,擁有者便很難洗脫聞利而起、見利忘義的嫌疑。
前些天從報上讀到徐城北先生的兩文,憶述他的「太老師」葉聖陶和沈從文。這兩位文學前輩,與其父母早有交情,亦師亦友;而且關愛和教誨又延續到他身上。文中提到,「我至今手中保存許多沈伯伯的信,有解放前給我母親與父親的,也有『文革』期間寫給我個人的。......目前,這些信都已收進了三十二卷的《沈從文全集》」。他還珍藏着結婚時沈從文用毛筆寫在宣紙上的賀辭。「我想,紙片再貴重也是有價的,而他寫上去的幾句言語,難道不是貴重得無價?所以時至今天,電視台中尋寶藏寶節目搞得很熱鬧,相比之下,我覺得還是手中這些東西更加沉甸甸、金燦燦」。對忘年交的情誼珍視如此,便不會為了過上更體面的生活,把擁有的名人手劄送去賣個好價錢。城北徐公守住心靈的純真,不曾通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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