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崗馨
近日,個別「高登仔」通過程式惡意干預雅虎香港網站開展的民調,使結果偏離社會認知與主流評價。營運商負責內容製作與傳播,唯有採取措施,確保網絡順暢,使內容可信。在遭遇網絡攻擊與干擾時,需要自行加強監管,剷除非法內容,保留訪問紀錄作為證據,並報案交由警方處理。
「高登仔」濫用自由表達權
網絡傳播中的匿名性、虛擬性等特點,使法例在實施中難度加大,也助長了網絡搞手們「法不責眾」的僥倖心理,致使其濫用自由表達權。
對於網絡惡搞事件,筆者認為需要三管齊下:法治、道德和技術。虛擬社會不是法律空白地帶,政府需要健全法治規則,加大打擊力度;對於網民而言,必須遵守公序良俗,守住道德底線,把握言論自由與侵權之間的界限;網站可以通過系統驗證、IP限制、Cookie配置等技術手段,對網絡輿論進行必要管理,防止惡搞事件發生,從而影響公眾閱讀,也可避免網站自身形象受損。
「營運商」須剷除不實內容
網民投票等交互行為形塑了一個陌生的數位化世界,內容的多元化來源與擴散性流動,以及內容的易編輯性以及資訊散播的可操控性,使得網絡資訊質素經常參差不齊、真偽難辨。而在網站日常營運中,「把關人」失去了存在的技術限制、受眾基礎和制度保障。
「高登仔」以及一眾反對派網絡搞手之所以能夠得逞,並且炮製出近50萬參與假象的惡搞事件,與營運商「把關人」的缺失或縱容不無關係。從近幾年的案例分析,某些網站職業道德和責任意識的缺失是形成「網絡暴力」的原因之一。
在了解異動或接到投訴後,網絡營運商理應及時刪除或者遮罩不實內容,對於明知已經存在的,更應該主動進行刪除或者遮罩,加強對內容的自我審查力度。因此,敦促雅虎香港網立即剷除相同IP或IP段提交的數十萬張假票,還原真實的網絡民意,還網民一個真相,以更好地贏得忠實網民信賴。同時,還應發表聲明,承認投票結果受到操弄,撤下該新聞投票,並向網民道歉。最後,也建議該網站完善新聞投票程式,增加一些認證標誌,有效控制重複投票,使結果更具參考性,使網民的意見更加平等。
「媒體審判」曾經在歐美惹出過極大禍害,因而被嚴格禁止;以網絡惡搞、網絡暴力為代表的所謂「網絡審判」也應該引起重視,網站營運和網絡輿論應有自身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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