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馬靜)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昨日在工作報告中透露,去年檢察機關監督糾正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不當606件,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23,894名犯罪嫌疑人建議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曹建明還在報告中指出,去年檢察機關堅持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並重,對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29,359件;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逮捕的,追加逮捕39,656人;對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追加起訴34,933人。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6,354件。檢察機關去年更加注重保障被羈押人員合法權益,監督糾正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違法情形42,873件次;督促清理久押不決案件,監督糾正超期羈押432人次。監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16,708人,同比上升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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