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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秋北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香港單程證制度的實施,確保內地居民有序及有額度來港團聚,但審批時間過長卻衍生不少爭議。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指出,工聯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過往接獲不少求助個案,指港人子女獲批時間較配偶為短,而在審批過程中,港人丈夫因故離世,內地妻子單程證審批程序亦會被終止。他建議公安部門率先登記有來港照顧子女需要的配偶名單,並於深圳設立統一代辦機構,全面優化審批程序。
父母遲來港難照顧子女
據香港現行單程證審批制度,港人於內地的子女獲批來港的時間較配偶短,令配偶需持探親簽注來港。吳秋北指出,探親簽注具時限性,內地配偶需於簽注期限完結後返回原居城市重新辦理簽注,而現時探親簽注從受理到辦妥的程序約需10多天,過程中令家庭及子女無法獲得照顧,最終對他們的成長及學習歷程均帶來不良影響。
父離世母靠探親證往返
吳秋北舉工聯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近期接獲的個案為例,指若在審批過程中,作為港人丈夫因故離世,內地妻子單程證審批程序亦會被終止,無法取得香港居民身份,令家庭分隔兩地,並需長期以探親簽注來港,「這既令單親小朋友未能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衍生出不少社會及家庭問題。而探親簽注時間長更會衍生出行賄受賄的腐敗行為」。
就此,吳秋北在全國「兩會」期間向全國人大建議,公安部門先行登記有來港照顧子女需要的港人內地配偶名單,並為該類人士在深圳設立統一代辦機構,續辦探親簽注,省卻他們因續簽而須返回原居地辦理的麻煩,試行初期可只開放予經內地合法途徑來港定居的港人子女的內地父或母申請,以察其效,並簡化現有的審批程序,縮減處理日程。
促年幼無依准單親申請
他又建議,在現行單程證審批程序中,加入新的批准條件,即如港人的內地配偶,在遇到喪偶或特殊事件,令其單程證審批程序被終止的情況下,准許他們以照顧年幼無依的子女為由,以個人身份向公安當局申請單程證來港。
針對部分來港後未能適應新生活的原內地居民,吳秋北建議,國家可規範一個持單程證來港人士返回內地戶口的政策,如在現行的單程證機制中訂立「適應期」,讓持單程證來港人士如未能適應香港的生活,可在適應期內提出返回內地原居戶籍,「中央有關部門可與香港磋商一套機制,避免選擇返回內地戶口的持單程證來港人士繼續保留作為香港居民的福利,除了建立通報機制,更重要的是設計出一套行政措施」。
回粵養老同享交通優惠
隨�茪j量港人選擇退休後回內地養老,吳秋北建議,港人如符合有關各省市有關年齡的規定,不應有行政管治上的界限,同樣有權享受當地乘搭公共交通公具的優惠;而鑑於港人於內地養老人士主要集中於廣東省,港人長者能享受內地乘車優惠的政策可先於廣東省內推行,以察其效,再推廣至全國推行。
吳秋北直言,據2011年統計顯示,60歲及以上的居留內地港人共有115,500人,當中超過八成居住在廣東省內,而現時國家為體現尊重敬愛長者的精神,對老年人提供不少優惠政策,以便利長者的退休生活,其中對長者提供乘車優惠廣受社會歡迎,「港人作為國家一分子,不應在政策上受到差別待遇。港人亦應有權享受國家給予老年人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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