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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指出,任何選舉制度必須與時並進,絕非在制定後就「千秋萬載不變」。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不少人提出,大家應先將一人一票選特首「袋落袋」,再研究如何進一步改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指出,任何選舉制度必須與時並進,絕非在制定後就「千秋萬載不變」,若社會主流意見支持有關做法,他願意與律政司作詳細研究,建議人大常委會在有關決定中說明今後如有需要可按法律程序修訂,希望以務實的態度尋求各界共識,最終爭取立法會議員安心及放心地支持。
倡人大常委會決定加入「說明」
譚志源昨日到灣仔區議會簡介政制諮詢文件。他在總結發言時提到,現時香港政改進展不容樂觀,未來應從現實層面尋求共識方案。就不少人提出,應列明普選後的選舉方案仍然有優化空間,從法律觀點層面,他認為若在人大常委會決定加入類似說明,相信技術上可行。
他進一步解釋說,目前特首產生辦法分成3個階段,包括提名、選舉、任命。若2017年能夠落實普選,選舉及任命階段亦無太大爭議:選舉階段已落實全港合資格市民「一人一票」,任命階段只要香港進行本地立法修訂,堵塞中央不任命是否重選的法律真空問題,就只剩下提名爭議,特別是提委會組成及其提名程序。
譚志源坦言:「選舉制度要與時並進及因時制宜,世界上並無選舉制度制定後是千秋萬載不變,舉例說,難保有日提名委員會四大界別轄下的界別分組有待修改,如某個界別非常重要,佔國民生產總值三分之一,又或行業式微如紡織,道理上無理由不能改變。」
他表示,根據自己理解的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以及當前面對的政治現實要求,即使基本法附件一或本地立法制定了某個具體方式,今後適當及有需要時仍可優化改善選舉方案,比如在人大常委會批准某個方案時,會在決定內容上清楚列明。「有人質疑口頭承諾不是承諾,要求以具法律效力形式制定,若能夠幫助社會凝聚共識,我認為是值得去做的。」
倘主流支持 邀律政司研究
被問及此舉可否 令反對派「收貨」,譚志源回應時坦言,他並非首次在公開場合提出,但「可能被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的『鏡中花、水中月』引開了注意力。事實上,民建聯主席譚耀宗過去也曾於政改晚宴上提出過有關建議」。
他表示,倘社會主流意見支持,自己與律政司作詳細研究:「我做過兩次政改,但也不能夠自行決定,一定要獲社會主流認同,並須諮詢律政司意見。我深信若做法能令個別立法會議員安心及放心投票支持,市民又想有優化空間,我是非常願意展開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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