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文鈴)消委會搜集市面上11款LED燈泡的資料,發現不同品牌及型號燈泡所標示的規格差異頗大,其中燈泡光效愈高愈慳電。消委會表示,現時市面上不同品牌及型號的LED燈泡的效能不太理想,消費者選購時,宜參考其他用家的使用經驗,小心選擇。
新一期《選擇》月刊引述「國際消費者研究及試驗組織」測試報告指出,185個樣本中,近35%樣本的壽命少於1萬小時,遠低於廠商聲稱的壽命。另外,消委會發現,大部分燈泡仍未備有機電署制定的「自願性能源效益標籤」,提醒消費者選購時,要參考其他用家的使用經驗,小心選擇。消委會建議,市民購買時亦要留意LED燈泡的環保元素,例如是否符合歐盟有關限制有害物質RoHS的指令,以及可否調校光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