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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文鈴)消委會昨日公布去年共有10間店舖涉及售賣偽冒藥物案件被定罪,較2012年錄得的12間有所下降。消委會表示,最近從海關收到一宗於去年12月定罪的售賣偽冒藥物案件,涉案店舖為九龍區榮華中西藥行。
消委會表示,去年10間被定罪的店舖分別為港島1間、九龍6間及新界3間。涉案的偽冒藥物共有7款西藥及中藥,其中以偽冒「同仁堂」安宮牛黃丸涉及的宗數最多,有5間店舖中檢獲該偽冒藥。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出售或供應附有偽造商標或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消委會呼籲,市民如對藥物的真偽有懷疑,應立即停止服用,並向供應商或商標持有人作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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