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兩名電台節目主持早前舉行投票,由聽眾決定焚燒5,000加元(約3.4萬港元)鈔票,抑或將這筆錢送給一名聽眾,最後逾半人贊成燒錢。兩人付諸實行,引起非議。然而他們意猶未盡,下次加碼燒1萬加元(約6.9萬港元)。
投票名為「送錢還是燒錢」,若認為應該送錢,便須解釋如何運用。結果在約10萬票中,54%聽眾認為應燒錢。主持林賽和薩默來到寵物火葬場,解釋這筆現金相當於半年按揭支出,之後便把鈔票放入焚化爐,燒成灰燼。
有人在電台節目的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呼籲廣告商抵制。林賽辯稱,燒毀的錢算是宣傳費,認為今次燒錢反應不錯。 ■《每日郵報》
有片睇:youtu.be/stdpvU-uc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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