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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日前正式出台,將從5月1日起正式實施。屆時,過半數業主同意才可漲物業費。而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及業主共有場地進行經營的所得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要設立專項賬戶管理並定期向全體業主公開。
定期公開管理賬戶公費
《辦法》規定,籌備組業主代表是按業主聯名推薦人數多少的順序產生。籌備組成員名單應當向全體公示,並建立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處理機制。
目前,相關小區公共物業收益被侵佔時常被投訴。《辦法》規定,新建物業出售時,建設單位應當將經備案的物業管理區域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示。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及業主共有場地進行經營的所得收益依法歸全體業主共有,管理機構不得擅自挪用。
此外,有不少小區出現開發商、物管是「一家人」的情況,該《辦法》則明確禁止。而業主大會成立之前需要對物業服務收費標準進行調整的,物業服務企業要在小區公告,調價方案必須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1/2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1/2以上的業主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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