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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6日
當天光大證券自營部門發生交易系統錯誤,在進行ETF套利時下單234億元(人民幣,下同)最終成交72.7億元,大量買單瞬間推升滬指5.96%,造成當天A股和股指期貨市場大幅波動。隨後,光大證 券做出了借道ETF賣出股票和股指期貨鎖定虧損的措施。
2013年8月30日
證監會通報,「8 16」光大證券事件中採取的補救措施為內幕交易。光大證券被罰5.23億元,徐浩明、楊劍波等4名責任人被分別罰款60萬元,終身禁入證券市場;光大證券除固定收益外的自營業務被暫停,並在同年11月1日正式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
2014年2月8日
光大證券「烏龍指」主角、原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因不服證監會對該事件的判罰,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請求撤銷其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
■記者 章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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