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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繼盛)本港每年產生約7萬公噸廢電器電子產品,雖然大部分均會出口供重用和回收,但隨�茖銗L地區逐步收緊有關的進口管制,海外對二手產品需求將逐步減少。政府提出引入生產者責任計劃處理廢電器電子產品,今年稍後會將立法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政府又計劃耗資5億3,610萬元,在屯門環保園興建回收設施,今年6月會向財委會申請撥款,2016年底至2017年初落成啟用。
環境局在提交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的文件上,建議將發展廢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及回收設施工程提升至甲級,工程包括在屯門環保園一幅3公頃用地,興建廢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及回收設施,估計工程建設費用為5億3,610萬元,而在10年合約期內,新設施每年經常開支約2億元。
若批准撥款 2016年底落成
當局已就設施的「設計、建造及營運」合約邀請投標者參與投標量近完成標書評審。當局如若獲財委會批准撥款,今年下半年會批出合約,設施將於2016年底至2017年初落成啟用。
環境局在文件中又指,2010年完成的公眾諮詢顯示社會普遍支持就廢電器電子產品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立法。
當局倡規管5類電子產品
當局建議規管5類電子產品,包括洗衣機、雪櫃、冷氣機、電視機和電腦產品(即桌上電腦、手提電腦、平板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
當局建議規定受管制電器的銷售商必須免費「除舊」服務,當局亦會建立有效收集系統。當局又建議根據法例引入發牌管制,處理、加工和循環再造,可以至貯存受管制電器廢物的經營者,須領取廢物處置牌照,進出口有關廢物亦須取得許可證。
而當局會以「污染者自付」原則徵收循環再造費用。費用會在本地分銷有關電器時收取,水平按廢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和營運回收設施的成本,以收回全部成本為基礎。當局會以附屬法例形式,將收費建議交由立法會審議。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一會議討論有關撥款申請和相關事宜,當局期後會提交工務小組委員會審議,並於今年6月向財委會申請撥款。政府亦將於今年內,就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提交法例修訂建議,供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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