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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健康承認接受《蘋果》5,000元酬勞演出「尋歡騷」。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蘋果日報》涉嫌以「踩界」手法採訪的新聞可謂屢見不鮮。多宗違反操守的採訪事件當中,最轟動的莫過於1998年的「陳健康事件」,《蘋果日報》竟無恥地出5,000元請剛遭滅門之痛的港人陳健康北上尋歡,炮製頭版新聞,最終須在《蘋果日報》頭版刊登由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署名的全版道歉啟事,承認該宗新聞的編排及手法不當。
1998年10月,本港發生婦女�瓣l墮樓的慘劇,經調查發現該婦人跳樓全因丈夫陳健康在內地「包二奶」所致。《蘋果日報》出錢請剛遭滅門之痛的港人陳健康北上尋歡,更刊出有關照片,惹來全港各界激烈迴響,批評《蘋果日報》嚴重違反新聞操守。後來陳健康承認收取《蘋果日報》5,000元酬勞,造假新聞。《蘋果日報》延至翌月10日,才在頭版刊登由壹傳媒集團老闆黎智英署名的全版道歉啟事。
抹黑iProA指涉「種票」
2009年9月,《蘋果日報》刊登一篇題為《隔牆有耳︰鼠王芬捉緋聞》的報道,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該文章內容有歧視女性從政者及誹謗之嫌。
《蘋果日報》及《爽報》2011年12月報道,iProA互聯網專業協會涉嫌「種票」,iProA指有關報道有多項嚴重與事實不符的誹謗性指控,屬政治抹黑。
2012年8月,《蘋果日報》以頭版報道一個名為「愛我中華」山西交流團,指該團出發前與「人大代表楊耀忠」及全國政協委員等人晚宴;在山西見領導人時,更要高呼「愛我中華」。楊耀忠即日發表聲明指沒有參與上述飯局及有關該團的活動,批評《蘋果日報》有違傳媒操守。
歪曲林奮強歧視新移民
《蘋果日報》去年1月13日又以頭版報道,當時正在休假的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在一個閉門論壇上發表「完全歧視新移民(新來港人士)」言論,更指他的言論有煽動族群仇恨之嫌。然而,林奮強翌日播出論壇當日錄音,證明他所說的是「完全唔係歧視新移民(新來港人士)」。香港報業評議會其後共接獲17名公眾人士投訴,指有關報道嚴重與事實不符,向社會大眾傳播失實及錯誤的訊息。議會裁定《蘋果日報》違反《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並予以公開譴責。
事實上,壹傳媒過去亦曾不止一次以金錢「彌補」自己的惡行。《蘋果日報》馬經版於2001年一篇報道指練馬師苗禮德不誠實、貪婪及無禮,苗禮德入稟高院控告《蘋果日報》誹謗,其後《蘋果日報》提出賠償,庭外和解。《壹週刊》及《蘋果日報》先後於2003年8月刊登報道,指有「髮廊妹」進入影星周星馳的酒店套房,周星馳隨即入稟高院控告《壹週刊》,最終壹傳媒向周星馳賠款,亦是和解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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