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事件
1998年10月 梁國雄在立法會施政答問大會旁聽席上高叫「政府救市不救人」抗議,被控藐視立法會,翌年5月判監14日,緩刑1年。其後向高院上訴被駁回。
1999年10月7日 梁國雄及古思堯於立法會施政答問大會公眾席喊口號叫嚷,擾亂會議秩序,翌年5月梁國雄被判藐視立法會罪成判囚14日,長髮被剪。古思堯則獲判緩刑。
2000年7月1日 梁國雄在特區政府慶祝成立3周年會場外,因三度揮動貼有黑色圖形及寫上「救市不救人可恥」、「普選政府」及「特首下台」的區旗,被控三項侮辱及玷污區旗罪名,法官判他自簽3,000元守行為一年。
2000年10月12日 古思堯、梁國雄及吳恭劭在立法會施政答問大會期間造成擾亂,被控藐視立法會罪成。各判囚7天。
2001年10月11日 梁國雄及古思堯干擾特首施政報告答問大會,在公眾席上大聲叫口號抗議,被判藐視立法會罪名成立,判處兩人即時入獄14天。
2002年2月10日 梁國雄、馮家強和盧偉明聲援被判襲警罪成入獄的梁俊威,3人被裁定非法集會罪成,各判自簽守行為3個月。成為香港回歸後第一次非法集會判例。
2007年6月3日 梁國雄與5名關注公屋租金問題示威者,到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寓所外抗議,其間擅闖屋苑,3警遇襲受傷,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襲警罪脫,判社會服務令60小時。
2007年12月29日 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訪港期間,梁國雄及陶君行在禮賓府門外示威燒車胎抗議,並與警員碰撞。兩人其後襲警罪成,分別判社會服務令。
2011年7月1日 數百示威者在中環長江中心集結及衝出干諾道中堵路示威,警方拘捕約90人,其中梁國雄等6名被告承認組織非法集結及參與非法集結兩罪,各判罰款1,500元。控方認為梁國雄刑罰過輕,原審裁判官接受,罰款增至4,500元。
2012年10月至11月 民間電台於金鐘政府總部外涉嫌非法廣播,梁國雄等6名被告被票控共26項非法廣播等罪,案件押後至今年9月10日才開審。
2013年1月1日 反對派團體發起「倒梁遊行」,大批示威者佔據中環主要幹道,導致中區交通大癱瘓,警方共拘捕8男1女涉嫌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和非法集結,包括梁國雄等。
資料來源:香港文匯報資料中心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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