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問
近一段時間,所有的民調都顯示大多數香港市民支持依法落實普選,按照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制訂普選方案,選出不與中央對抗的行政長官候選人。然而,反對派的「佔中公投」,卻製造出另外一種民意,港人為之譁然,難道民意就可以這樣被扭曲嗎?事實上,主流民意是很清楚的,就是希望在2017年依法落實普選。而這種民意同樣體現在「佔中公投」的結果之上。在三個方案中得票最多的是「三軌方案」,這其實反映了許多投票人士並不完全支持「公民提名」,不希望堅持違法方案而破壞普選,這些才是社會的主流民意。不論「佔中」搞手如何解讀結果,都扭曲不了民意的取向。
由於反對派看到「公民提名」得不到民意支持,運用了許多蠱惑招數,延長了「佔中公投」時間,由一日延長到十日,甚至鼓勵重複投票,叫人家投完了電子投票,再到實體票站投多一次,最後宣稱支持三個「公民提名」方案的人數達到70多萬。這個數字完全是篤數的結果,完全沒有可以核實的數據和資料,全憑組織者一面之詞,他說有多少,便是多少,這完全是堆砌出來的投票結果。
依法普選才是主流民意
任何明眼人一看,都會知道,短短的時間,民意不可能出現翻天覆地的逆轉。這種令人驚奇的轉變,充分說明了「佔中公投」有灌水的行為,被人為地「種票」,撒豆成兵。記者曾嘗試用同一個身份證號碼,到不同票站投票,都能夠成功投票,電腦沒有指出重複投票。在電腦操作上,要防止同一個身份證號碼重複投票,是輕而易舉的技術,為什麼安排「佔中公投」的美國網絡公司,連這樣低級的技術服務也不提供呢?
更重要的是,2010年「五區公投」,公民黨的余若薇拿出了自己的立法會議員職位作為賭注,如果投票率達不到百分之五十,她就辭去議員職務,企圖用哀兵之計,推高投票率,最後也沒有成功,投票人數僅為50多萬人。這一次居然上升到70多萬,顯然違反了反對派基本盤的現實。上一次投票,是有選民登記冊的,也是在香港法例的安排下進行投票,所以還算是真投票。這一次投票,完全沒有法律授權,而且候選的三個方案都是人為篩選產生的,違反了民主精神,三個方案的產生方法更加被反對派內部批評為「小圈子選舉」。
不符合「佔中」搞手口味的方案,早就被否決了,投票根本就沒有方案選擇,只是為激進派早就擬定好的「公民提名」方案背書而已,這是假投票,這種把投票者當作「豬仔」的鬧劇,侮辱香港人的智慧,怎可能吸引到中間選民參與其中?所以,70多萬的數目完全是誇大的,不值得相信。
有人說,這頂多是一次民意測驗。但是,這一次投票,缺乏科學客觀的安排和統計,缺乏對不同意見的比較和收集,完全是單方向的,所以投票結果是缺乏代表性的,連作為民意調查,也不合格。統計學着重隨機抽樣檢查,就是因為所收集的樣本來自不同的階層和領域,問卷的設計也是經得起科學實驗考核,能夠讓接受測驗的人對不同方案作出公平公正取捨,現在投票者只能對三個同質的「公民提名」方案作出選擇。這種投票若果當成民意測驗,也是不合格的,沒有誠信的。
堅持「公民提名」只會扼殺普選
香港是一個法制社會,任何意見都可以表達,但是,表達意見一定要嚴格依照法律制度和社會可以接受的模式。若然發動所謂的「公投」,一定要得到憲制授權,一定要有選民登記冊,一定要有經得起核查的紀錄制度,一定要透明、公開、公正。「佔中」組織本身就是一個沒有取得社團註冊的非法組織,有什麼公信力和授權進行關於憲制的投票?而且投票的目標非常明確,就是要挑戰基本法規定的政制,另搞一套,提出沒有憲制基礎的「公民提名」。如果這樣搞,就意味着香港這一制凌駕在國家憲法和基本法之上,所以,這是違反憲法、違反基本法的。「佔中」搞手誤導了香港人,這是一種政治行騙,出發點是卑鄙的,手段是惡劣的。
事實上,主流民意是很清楚的,就是希望在2017年依法落實普選。特首梁振英早前在回應「佔中公投」時指出,無論人數有幾多,無論公布的人數裡面有多少水分,相信大多數參與的市民都表達了他們在2017年落實行政長官普選這個願望和訴求。不論「佔中」搞手如何解讀結果,都扭曲不了民意的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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