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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昨日公布資歷架構學分累積及轉移的政策及原則。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馮晉研)為「打通」就讀不同院校不同科目課程學生的進修階梯,教育局昨日公布資歷架構下學分累積及轉移的政策及原則,包括不影響培訓機構的取錄權;能減少就讀不同課程學員重複學習情況;學分轉移具質素保證等。局長吳克儉表示,新的政策原則適用於資歷架構第一至七級的資歷,涵蓋學術、職業和持續教育界別,而機構可自願採用。他期望院校及不同課程機構參考,優化現行學分累積及轉移制度,並鼓勵未有設立的機構按需要制訂學分轉移制度。
署理教育局副秘書長翁佩雲補充,培訓機構可建立學分累積及轉移資料庫,例如申請學分轉移手續、學分轉移的條件、過往成功個案數字、與其他培訓機構簽訂銜接協議等相關資料,並於網上清晰列出,提高透明度。
全職運動員受惠免修三科慳兩萬
前全職空手道運動員陳枷彣2011年獲體育學院推薦到教院修讀健康教育學學士課程。她原本需要完成兩年共45個學分,但基於她10年運動員生涯及有相關經驗,終獲豁免3科共9個學分。因修讀期縮短半年她更能善用時間訓練,並節省了逾2萬元學費。她指早在約10年前曾考慮入讀中大和港大,但入學要求高,校方沒有考慮她運動方面的貢獻,無法做到學分累積及轉移,故申請不果,認為新政策更鼓勵在職者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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