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宗教關係,天主教香港教區對資金來源甚為嚴謹。教區在回覆本報查詢時強調,教友若要公開募捐,需要得到主教的許可才能進行。不過, 陳日君收取了肥佬黎「獻金」時,現任主教湯漢對此毫不知情,顯示作為前教區最高領導的陳日君在知情之下,倘仍以其宗教背景公開募捐,有可能違反教區規定。
事先需獲書面許可
天主教香港教區在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有關陳日君接受肥佬黎「捐獻」時回覆指,根據《天主教手冊2014》,第五五四頁提及:「神父、修士、修女以至平信徒,為任何善意目的,或為某一公教機構公開募捐, 需要得到主教許可。」
但事實上,在2011年,陳日君亦被揭發收取肥佬黎捐款。當時,陳志明副主教指出,教區對捐款設有制度,如教區內的公開募捐行動須事先得到教區書面批准。教區會向具相關資料的捐款人開發收據,在需要時亦會尊重捐款者意願不公開其身份。對於將捐款直接贈予神職人員,陳志明表示:「神職人員都須依福音精神和神貧精神生活。」
在上次被踢爆「收水」後,陳日君動用了天主教的官方宣傳機器《公教報》回覆,辯稱其收取的個人捐款用於牧職和慈善用途之上,包括轉贈與一些弱勢群體、慈善機構、有需要的修道人(如海外進修)和其他教區,又或是利用款項來支付出席普世教會活動時涉及的旅費、翻譯公教書籍等,又否認有關捐款屬政治捐款。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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