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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與行家飲茶,說到拍事,行家總結出買家的競投方法一般有三,即漸進法、跳躍法和混合法。
漸進法是指競買人循序叫價,按照規定的加價幅度逐級攀登,穩步前進,它表現為凡後續競買的叫價僅比緊鄰自己的前列競買人高出一檔遞增出價的方法。漸進法的好處是有利於買家靈活掌握進退,屬保守性叫價方式。但是,拍賣場上經常會出現一口叫至起拍價就一錘定音的現象,成交價一般會低於估價。這對買家來說,行家說採用漸進法最「抵」,可以節省購買的費用。如在內地某拍賣會上,一幅張大千的《行書七言對聯》,估價2至2.5萬元,起拍價為1.8萬元,結果一買家叫至1.8萬元後就再也沒有人應叫。不過,漸進法也有不足,特別是場上只有兩位買家相互較勁時,雙方很容易激起競爭慾望,從而加劇了風險。
跳躍法是說競買人超前叫價,表現為後續競買人的出價比緊鄰自己的前列競買人高出若干檔遞增出價,直到勝出。其目的在於針對目標拍品,捨棄些微小利,通過擠壓對手,使競價空間變窄,從而最大限度地排除場上的競價「障礙」。行家舉例說曾有一件陳佩秋的《翠峰古寺》,從6萬元起拍,加價幅度2千元,拍賣師話音剛落,海外一買家一口叫至10萬元,在場的人被這突如其來的出價給震住了,最後被他以10萬元買走。跳躍法是體現競買人心理競爭因素較強的一種叫價方式,但買家若把握不當,會有較大的風險,如一件拍品起拍價為1萬元,實際市場價為1.5萬元,如果你跳至1.5萬元以上競叫,顯然就有風險。
混合法則是指漸進法和跳躍法交叉使用。一旦漸進法不實用,則選用跳躍法,跳躍法還是走不通,再用漸進法,意在逼着對手退出競爭。■文:張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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