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姐(會計業):為避免財赤,由政府、僱主和僱員分擔是較好的選擇。
張先生(金融業):可由勞資供款,但僱主的比例可高一點,減輕打工仔壓力。
陳先生(印刷業):認同轉移部分強積金去退保,如需額外再供款,不如不做。
劉小姐(公務員):供款方式應類似強積金,如需另供一筆款項也不會介意。
梁小姐(文職):希望收入高的人可負擔多一些,而低收入人士可少一點。■記者曾慶威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