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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昨日離港前,分別與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代表會面。 彭子文 攝
李飛會見港法律界 袁國強:雙方認同理性討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昨日在離開香港前,分別會見了香港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昨日在會面後指出,人大常委會頒布的決定,對2017年香港特首普選具約束性,不可能以司法覆核挑戰有關決定,特區政府下階段政改諮詢須根據人大決定的框架進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則透露,大家都認同於政改問題上,應以理性和務實的態度繼續談下去。
在昨日最後一天的訪港行程,李飛副秘書長上午在酒店會見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各成員,中午前往中聯辦,其後會見香港法律界代表,包括香港大律師公會、律師會等,至傍晚啟程離開香港。
李飛:以後有機會再來
李飛副秘書長在離港前向香港傳媒表示,「今天就是見老朋友。剛才跟兩個律師會進行交流,我們談得很好。我借這個場合,我先感謝我們各個媒體的記者朋友,通過你們向廣大的香港市民表達我們的謝意,特別是他們作各方面公共活動付出很多辛勞,以後有機會再來。」
石永泰在會後表示,中央官員對香港大律師公會在今年4月與6月發出的兩個聲明十分熟悉,知悉公會在香港政改問題的法律立場,及對剛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提到的疑問及憂慮,包括過半數提名、2名至3名候選人、4大界別維持不變等會否對居民被選舉權構成不合理限制。他引述李飛副秘書長在回應時指出,普選規定是合理限制,但香港大律師公會「未被說服」。
石永泰:「未被說服」均是政治問題
石永泰承認,這些「未被說服」的問題,都是政治問題。「有人質疑(提名門檻)由『八分一』變成『過半數』,也有人提到選委會1,200人變300萬選民,這是政治問題。」他補充,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定明,容許今後可再完善選舉辦法的「法律出路」,留下將來再修改選舉辦法的「尾巴」。
石永泰強調,人大常委會已經就香港政改問題頒布決定,香港特區政府下階段諮詢當然要根據人大決定的框架進行,不能說人大決定作了「不可決定的事」,也不可能司法覆核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人大常委會剛通過的決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2007年決定,作出的另一個決定,也是基於2007年決定引致今日的決定,因此對2017年行政長官有約束性。」
他重申,「政改的『政』字已說明是政治的事,不能純粹談法律角度,大律師公會只能從法律角度發表意見。比如『參照』變『按照』,大家可有不同感覺。但法理上,人大的決定就是決定了。」
袁國強:公會無作法律質疑
袁國強在會後形容李飛副秘書長和香港法律界代表的會面非常坦誠,大家都認同在政改問題上,應以理性和務實的態度繼續談下去。其中,香港大律師公會沒有對框架作法律質疑,只是就某些規定提出問題,包括2名至3名候選人、過半數提名等,但未有定論稱違反普選原則或構成不合理限制。
他強調,「作為律政司長,我當然關心法律問題,但律政司內部也有進行研究。我們認為現時在法律上,這是可以行得通的框架。當然,在政治方面來說,大家可能有不同意見。但法律上來說,我們認為,在整體考慮下應該沒有不合理限制。」
袁國強指在法律問題上,大家可以有不同觀點,「是不是說大律師公會一個意見說不同意,便是法律上不可行呢?其實過去亦試過大律師公會的某些意見,最終在法庭不被法官接納。我想很視乎情況。是否他們有憂慮便代表法律上一定不行呢?我相信大家真的要好好考慮一下。」
他呼籲,大家應為香港的整體利益,為香港的長遠發展向前行出香港特首普選這一步,「這不單是法律觀點,無論是法律或政治,市民、立法會議員、特區政府,都應該去想。我希望整個社會知道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後,大家冷靜下來,用理性務實態度想想,如果我們不接受,原地踏步,是否真的為我們的下一代做了件好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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