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男子,於前日十一國慶日,在中環民耀街附近的行人天橋上,因攜有卡片刀及伸縮棍被捕,他昨日被解往觀塘裁判法院,被控以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暫毋須答辯。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因形跡可疑被警方截查,當時他辯稱卡片刀及伸縮棍分別用作刨鉛筆及自衛之用。
控罪指,報稱任職裝修工人的被告張國慶(21歲),於本月一日,在中環民耀街近郵政總局行人天橋上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卡片刀及一支伸縮棍。控方申請將案押後,還柙至本月31日轉介東區法院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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