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會前夕的民意調查顯示,推進法治、強力反腐是民意最大期待。著名法學家李林指出,應當更加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治權,依法治權、依法治官。他建議,成立執政黨和國家雙重領導的「國家(中國共產黨)反腐敗委員會」,以整合中國反腐敗的體制資源,提高反腐敗的效率。
立法監督一把手
李林認為,中國在應對和解決腐敗問題上,大致有三種路向,即政治思維、德治思維和法治思維。在政治思維和德治思維下提出的「反腐倡廉」,突顯的是「倡廉」,而在法治思維下提出的「反腐治權」,突顯的則是「治權」。在中國,依法治權、依法治官是法治思維下反腐治權的必然要求,反腐必須治權,治權必靠法治。
「以法治思維應對和解決腐敗問題,首先要承認公權力面前『人性惡』這一政治哲學的普遍假定。」這位法學家說,當務之急就是要盡快從制度和法律上切實解決「誰來有效監督一把手」的問題。反腐治權要更加注重法治的「頂層設計」和憲制安排,充分發揮法治對於公權力的引導、規範、制約和懲戒作用。「當然,在解決公權力腐敗的問題上,法治不是萬能的,但忽視、弱化甚至撇開法治,卻是萬萬不能的。」
築治權三道防線
李林認為,應從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個方面構築起反腐治權的三道防線。立法權是提供制度、規範和程序從事反腐治權的第一道防線,要進一步加強科學民主立法,完善反腐敗法律體系。他建議加快制定《憲法實施監督法》、《反腐敗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國家機關編制法》、《重大決策程序法》、《政務公開法》、《行政組織法》、《行政程序法》等法律。同時要修改刑法進一步加大對腐敗犯罪的懲罰力度,完善有關行政法和經濟法,從制度源頭上堵住或減少公權力尋租的可能。
「行政權既是反腐治權的重點對象,也是反腐治權的第二道防線。」李林建議,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和嚴格執法,「行政權不僅要堅持依法自律和控權,做到自己不貪不腐、不濫用職權、不以權謀私、不執法犯法、不權錢交易,還要做到依法防貪、依法治權、依法治官,切實保證行政權依法廉潔高效地行使。」
反腐治權的最後一道防線就是司法行為,因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勢在必行。他提議,一方面要切實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另一方面,要盡可能剝離或減少司法機關的經濟、民事、行政和社會活動,避免司法機關自己成為被告,從制度設計和程序安排上最大限度地減少司法腐敗的可能。
黨政法反腐合一
當前中國各類反腐機構,多頭並行。李林建議,整合中國反腐敗的體制資源,提高反腐敗的效率、減少反腐敗的成本,把黨內反腐、行政反腐和司法反腐的功能整合起來,把中紀委、審計署、監察部、檢察院的反貪污賄賂、瀆職侵權檢察、職務犯罪預防等機構合併起來,成立黨和國家雙重領導的「國家(中國共產黨)反腐敗委員會」,該委員會在中紀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同時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共中央委員會負責。
當前,在新一屆中央的領導下,「黨風反腐」、「強力反腐」取得前所未有的成效。李林提出,在此基礎上,應當用法律和制度等形式全面確認、鞏固和擴大反腐敗的成果,使反腐治權鬥爭進一步制度化、法治化、常態化和可持續,使反腐治權的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用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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