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李兆基長子李家傑僱代母生了三胞胎。資料圖片
公共衛生+今日香港+現代中國 +全球化
今年8月,澳洲有一對夫婦因不育在泰國找代母產子,在龍鳳胎嬰兒出生後,澳洲夫婦只帶走健康的女嬰。經濟拮据的代母只好獨力照顧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男嬰,並希望社會籌款為男嬰治病,掀起代母產子的道德爭議。究竟代母產子是否合法?該做法將帶來甚麼社會問題?作者將於下文一一詳述。 ■余慕帆 前線通識教育科教師
作者簡介:多年英語及英文通識教學經驗,曾教授高考心理學,多個英文和通識模擬考試閱卷員。 franciscayee@gmail.com
新聞背景:代母誕唐氏兒 澳夫婦狠心拋棄
泰國21歲女子巴他拉蒙因家貧為一對澳洲夫婦做代母,年初誕下一對龍鳳胎,但該對夫婦竟然拋棄患有唐氏綜合症的兒子,只帶健康的女兒回家。巴他拉蒙沒錢給「兒子」看病,幸有組織為她籌得5萬澳元(約36萬港元)。有指澳洲及歐洲多國禁止商業代母,因此同性伴侶、不育夫婦湧入泰國聘請代母,一旦發現健康問題,便會拋棄嬰兒。(基礎級)■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 慧
規管代母產子 港禁商業交易
現時,世界上有很多國家或城市都不允許以商業性質聘請代母,例如澳洲、法國、日本和香港等。而一些商業代母合法化的國家如印度、以色列、俄羅斯、美國一些州份和英國便變成熱門的代母產子活動的地方。香港作為法律下不容許商業性代母產子的城市,究竟有甚麼法例規管代母產子的活動呢?
宗教人士指有違倫理
在本港,曾讓公眾最熱烈討論的是2010年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長子李家傑為盡孝道滿足父親想抱男孫的心願,在沒有婚姻結合對象的情況下,在美國找了一位代母誕下3名嬰兒。當時大多數宗教人士對代母產子表示反對,香港教區副主教楊鳴章曾表示生兒育女是正常夫婦的行為,不可讓科學方法取代。香港佛教聯合會行政總主任張毅平亦認為代母產子有違傳統家庭倫理觀念。當時,警方亦正式介入調查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長子李家傑誕下三胞胎有否因為安排境外的代母產子而觸犯香港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所執行的香港法例。
根據《人類生殖科技條例》第十六條禁制訂明物質的商業交易中列明任何人不得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為提供或為要約提供擬為生殖科技程序、胚胎研究或代母安排而使用的訂明物質,而作出或接受付款。
而《人類生殖科技條例》中的第十七條亦有禁制屬商業性質的代母安排等 ,列明任何人不得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為以下事項而作出或接受付款- (i) 提出或參與任何以作出代母安排為出發點的商議; (ii) 要約或同意商議作出代母安排;或 (iii) 以將資料使用於作出或商議作出代母安排為出發點,而搜集該等資料; (b) 謀求尋覓願意作出違反(a)段的作為的人; (c) 參與管理或參與控制屬法團或不屬法團的團體,而該團體的事務包含或包括任何違反 (a)段的作為;或 (d) 在知道或理應知道某項代母安排是某項違反(a)段的作為的標的之情況下,進行或參與任何促進該項安排的作為。 (進階級)
正反對對碰:引起問題多多 各界眾說紛紜
近年,代母產子一詞倍受關注,那麼代母產子有甚麼實際好處和潛在問題呢?
好處:保留家庭一致性
不育或有遺傳病因子的夫婦能採用人工生殖手術協助他們繁衍下一代。不育婦女可採用丈夫的精子進行人工授精。另外,遺傳基因健康的夫婦可把自己和另一半的授精卵或胚胎透過人工生殖手術直接植入代孕母親的子宮內,這種生殖科技方法可提高血緣父母和孩子的家庭一致性。
好處:或助同性組家庭
除此之外,同性組織亦指出人工受孕和代母產子等醫學技術是能有效讓同性戀伴侶和夫婦擁有與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孩子的有效方法。自由主義者指出每個人都有組織自己家庭和生育的權利。因此,代母產子能讓代孕母親提供自己的卵子和男同性戀者的精子透過體外授精之方式結合,其後再透過人工生殖手術直接植入代孕母親的子宮內孕育胚胎並生出孩子。如在2014年一對男同性戀人巴龍和納爾遜透過聘請代孕母親為他們誕下米洛。據英國《每日郵報》報道,他們對於新生命的到來感到非常的興奮和緊張,形容「那是愛和接納的一刻」,更高呼愛無分膚色、性別和性取向。
問題:衍生國籍身份爭拗
有65名以色列同性戀伴侶在泰國聘請代母生子,但因為以色列內政部長質疑代母所生的孩子的血緣跟同性戀者沒有完全的一致性,所以不肯給予嬰兒公民身份,結果65名以色列同性戀伴侶的孩子滯留在泰國,這案例引起國際社會廣泛討論,並讓人關注代母生子所衍生的公民身份、居留權、撫養權和遺產繼承權等法律上的問題。
問題:價值尊嚴受質疑
有指內地富商以12萬美元至20萬美元不等在美國尋求代孕媽媽去訂製一個美國孩子,為的是在美國出生的人都是美國公民的規定下,代孕生子比起移民是更便宜和快捷的獲得美國國籍的途徑。有見及此,美國開了不少代孕的中間服務機構幫助中國公民尋找代母。有公眾認為,當生兒育女都當成買賣般的生意,而不是一對夫婦因愛結合而生出來的結晶品,那麼人的價值和尊嚴何在?
問題:引發撫養權爭奪
代孕媽媽在生下孩子後可能會不捨把親生孩子交還血緣父母。如發生在1980年代美國的案例,一代孕母親在生下女兒後因不捨孩子,與血緣夫婦在法庭上爭奪撫養權。新澤西州法院對此案件的裁決是由血緣父母勝訴,但代母仍有權每周探望孩子。
問題:不知情或近親亂倫
代孕母親生下孩子後會把孩子交給血緣父母撫養,並不會對孩子履行撫養的責任。因此,有人擔心代母產子如果合法或普及化,社會上的代孕嬰兒會越來越多。在代孕孩子對潛在的血緣關係不知情的清況下,有可能會與有血緣關係的近親發展亂倫關係。(摘星級)
小知識:妊娠代母與基因型代孕
代母產子指個人或一對夫婦,因不願或不能生育,透過醫學科技和借用另一位女性(代孕母親)的子宮內來孕育和為自己繁衍下一代。
代母產子可以細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妊娠代母,即一對夫婦把自己和另一半的授精卵或胚胎透過人工生殖手術直接植入代孕母親的子宮內。在整個過程中,代孕母親只負責孕育胚胎並生出孩子。代孕母親因沒有在過程中提供個人的卵子作為受精之用,因此和出生的孩子並沒有任何血緣關係。這種代母產子的方式被視為能解決很多不育夫婦不想領養兒童,並想擁有與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孩子的有效方法。
第二種是基因型代孕,即代孕母親提供自己的卵子和血緣父親的精子透過體外授精之方式結合,其後再透過人工生殖手術直接植入代孕母親的子宮內。在整個過程中,代孕母親不但負責孕育胚胎並生出孩子,亦因代孕母親在過程中提供個人的卵子作為受精之用,因此和出生的孩子擁有血緣關係。這種代母產子通常衍生出代孕母親和血緣父母之間爭奪出生孩子撫養權的問題。
概念鏈接:
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不經性交而將精子引進女性陰道或子宮內的程序。
代母(Surrogate Mother) :女性依據一項安排而懷有孩子,而該項安排是在開始懷有該孩子前作出的及該項安排的出發點是將依據該項安排而懷有的孩子交予其他人士,並由該等人士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行使作為父母的權利及懷有的孩子是藉生殖科技程序而成胎的。
代母安排(Surrogacy Arrangement):關乎一名女性的安排,而該名女性如依據該項安排懷有孩子,便會憑藉該項安排而成為代母。
生殖科技程序(Reproductive Technology Procedure):藉人工方法協助,或藉人工方法在其他方面促成人類生殖的內科、外科或產科程序,或其他程序,而不論上述程序是否向公眾人士或某部分公眾人士提供的,並包括體外受精、人工授精、取得配子、體外處理胚胎或配子及藉或擬藉符合本定義的程序而達成的性別選擇。
想一想:
1.根據上文,指出何謂代母產子?
2.承上題,指出代母產子分為多少種?分別是甚麼?
3.你認為代母產子有甚麼潛在問題?請舉例說明。
4.有人認為,「在美國尋找代母,生個美國公民傳宗接代,簡直一舉兩得」,你在多大程度上同意這一觀點?
5.你贊成代母產子嗎?解釋你的答案。■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 慧
答題指引:
1. 透過醫學科技和借用代孕母親繁衍下一代。
2. 第一種是妊娠代母:將授精卵或胚胎透過人工生殖手術直接植入代孕母親的子宮內;第二種是基因型代孕:代孕母親將自己的卵子和血緣父親的精子透過體外授精之方式結合。
3. 由代母產下的子女承繼權問題及涉及近親亂倫問題等。
4. 雖然在美國借腹生子合法,但當生兒育女都當成買賣般的生意,因此人的價值和尊嚴成疑。
5. 首先需要考慮代母產子的原因,是保留家庭一致性,抑或是其他原因。再針對這個出發點進行探討。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 慧
延伸閱讀:
1. 《香港應否全面禁止代母懷孕的道德探索》,http://www.ncu.edu.tw/~phi/NRAE/newsletter/no4/10.html
2. 《赴美產子新模式:找美國代母》,香港文匯報,2012-01-21,http://paper.wenweipo.com/2012/01/21/CH1201210009.htm
3. 《代母產子是否違反道德?》,http://06273035.blogspot.hk/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 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