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提及《香港粵劇選:芳艷芬卷》新書發佈會,其實在發佈會後還有一個由李少恩博士主講的專題講座。我由於另有約會,只聽了十五分鐘便離去。少恩提到上世紀五十年代興起「主題曲」,以招徠觀眾。對於少恩的說法,我嘗試引述粵劇研究工作者來加以補充。
賴伯疆、黃鏡明合著的《粵劇史》指出上世紀三十年代的粵劇藝術的主要特色,是「省港班」形成後所出現的一系列的創新和發展,而「主題曲」便是其中之一。該書說:「...為了使戲劇情節和矛盾衝突集中而貫串,更多地運用了倒叙的手法,減少了動作性,增加了歌唱場面,這就給作者設計大段唱腔(行內稱作「主題曲」)、通過唱來叙述故事和抒發感情,提供了必要的篇幅。例如薛覺先、上海妹在《胡不歸》中對唱「主題曲」《胡不歸之慰妻》;馬師曾在《苦鳳鶯憐》中唱的「主題曲」《苦鳳鶯憐之余俠魂訴情》,無論唱詞內容或者唱曲結構,都是比較完整的「核心唱段」,「一般都得唱十分鐘以上的時間。」(見《粵劇史》第二章、第二節)
該書在另一章分析了「主題曲」的價值和利弊:「現代粵劇(按:指上世紀三十年代出現的粵劇模式)注重唱工,還表現在時興大唱『主題曲』,在一齣戲的中間或高潮到來的時候,長時間地大段落地唱『主題曲』,甚至以此作為招徠觀眾的一種手段。大唱主題曲這一習慣的興起,是現代粵劇藝術上的一大特徵,它的出現有利有弊。它的好處在於能酣暢淋漓地抒發主要人物的內心感情,與此相連的是能不斷促進演員唱工水平提高。但是,由於唱得太多太長,以致影響了演員的表演,正如靚少佳所說的『唱塞死了做』,而且由於這些主題曲往往是中斷或者偏離了戲劇情節的發展,因而使戲因唱而停滯,或者形成劇情鬆散拖沓。甚至影響到有些編劇為了突出主題曲而不惜削弱戲劇內容,破壞了戲劇結構的邏輯性和完整性,也就是因曲而害意。除了過分強調唱『主題曲』外,在一齣戲中該用念白的地方,也用唱來代替,但是毫無聲情交融之美,起不到『唱』所應有的作用。」(《粵劇史》第五章、第二節)
我個人認為「主題曲」的興起與「六柱制」的出現有若干關係。戲班的主要演員少了,要維持相同的演出時間,讓主角唱長些,也是成本最輕的解決方法。■文︰葉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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