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臻
相信所有愛香港的溫和派市民對非法霸佔路面的那群刁民都十分厭惡,對香港警隊都十分尊敬和同情,如果是警察家屬相信更加痛恨那些刻意挑釁警察的刁民,及那些替刁民申辯,投訴警察用過分武力的無良議員「政棍」兼「狀棍」,甚至詛咒他們會有報應。
近期都聽到有人問,真是很奇怪香港的法律為何變成保護公然犯法、明知故犯的刁民?為何歪理變真理,如此黑白顛倒是非不分?犯法者理直氣壯「哄」警察,執法者在極度混亂中為了執法用上一點武力就被投訴,「政棍」、新聞界組織急急出來斥責,處處加重警察執法負擔,干擾正處於高壓下的警察的情緒,若他們都為自保,任非法集結者為所欲為,又是否大眾想見?難道大家想見到香港法治不張?自我毀滅?
犯錯者當然也有權申訴,只是他們指控警方過度武力、不禮貌對待;那他們粗口辱罵、撞傷警察,大家就可以當看不到、聽不見?看不到?那些混亂場面可以不用武力就拘捕到人?非法「佔旺」的人會聽勸告嗎?聲稱去「購物」身上搜出打火機、白電油及鎅刀,實非善男信女。看看目前被捕者的身份就明了,都是專業搞社運的分子,否則都不會公然違反法庭禁制令留在旺角搞事。
想問一句甚麼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人權組織、新聞界組織的人士,面對這種人如何才是你們心中的恰當武力?請實地落場示範一下吧。
有人非法集結、阻街,挑釁衝擊警察,警方已經有執法權,不用等法庭頒令。大狀黨議員竟指警方只可按禁制令範圍清場,無權清超出禁制令範圍的地方,身為律師有如此思維,水準低得可憐。就是他們呢班滿口歪理的人為年輕人洗腦,搞到社會上歪理滿天飛,人人學鑽法律空子。明明想衝擊警方防線企圖重佔馬路,卻以集體購物,過馬路、跌散錢執錢、綁鞋帶、等巴士等蠱惑招,嚇到巴士「飛站」,商舖拉閘,關門不做生意都要被人呼喝開門!明明是「佔領分子」受訪時卻扮路過市民,這根本是爛仔所為,卻竟是沾沾自喜。 對住這班人仍要百般忍讓,可想像到警察的心情之激憤。
你們滿口國際標準,那請睇睇美國給警察自保的權力多大?希望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的你們有智慧去分辨對錯,不要將一個標準放在不同狀態下量度警察,警察在正常情況處理案件用的方法和手段,和非常時期用的方法和手段應該有別。
作為納稅人真是很不想交稅!辛苦賺的血汗錢要分出來養這種社工、議員和學生,幫故意犯法的專業示威者同政府打官司?這絕對是許多人的心聲!
講到記者投訴,讓人奇怪的是次次大型示威活動若出現被捕的都是毒蘋果的記者。「套餐式」攻擊手法對付不喜歡的人是毒蘋果常用伎倆,也是他們的強項。 首先派人故意挑釁製造事件,然後做大事件,再起人全家底,發動輿論攻擊抹黑人,嚇唬人,最終達到中傷你的目的。相信曾被對付的受害者、政商名人及藝人,甚至電視台深有體會。
其實記者冒險置身前線採訪就預了有一定的危險性,靠自己執生,警察點可以處處保護你安全,有沒有聽過西方記者採訪暴亂場面、戰爭場面時要求受保護呢?就算受傷、死亡,也沒有可能埋怨軍隊不保護他們。香港記協經常問警方如何保障他們採訪安全,真是笑死西方記者。在那種高危環境,警方顧不得那麼多吧,做到不阻礙你採訪已經是很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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