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國慶發生南丫海難導致39人死亡,兩名肇事船長被控誤殺案續審。南丫IV號船長的代表律師指海泰號於撞船前約一分鐘,應可明顯看到南丫IV號正在轉右。根據避撞規則,屬「直行船」的海泰號應維持航速航向不變,「最惡劣做法係轉左」,批評海泰號轉左之餘,「更惡劣係佢慢慢咁轉」,令南丫IV號難以察覺。
代表南丫IV號船長周志偉的英國御用大律師James Michael Turner指,當晚8時19分17秒,即約撞船前一分鐘,海泰號船長黎細明應可從燈號見到南丫IV號正轉右,卻違反避撞規則慢慢地轉左。Turner指南丫IV號於15秒後已轉右至正北方,只要海泰號維持原本的航向不變,兩船便可相距零點一海里安全地駛過對方。海事專家張漢義同意其講法合理。Turner又指南丫IV號後面的港燈避風塘防波堤有兩盞燈,但燈光並非太闊,認為海泰號不會因而看不見南丫IV號的燈號。他提出即使海泰號船長真的受燈光干擾,亦應採取轉右、減速及觀察雷達三大措施應變。張指海泰號船長沒採取任何措施,做法「好唔合理、唔係海員所為、極度危險同令人震驚」。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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