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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主審法官麥機智已鐵定下周一上午讓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他提醒陪審團商議期間不能與外界接觸,�茈L們應預先作安排。
法官昨繼續總結第二被告郭炳江及第四被告陳鉅源的證供,他又指第三被告郭炳聯雖然沒有作供,但陪審團可考慮他向律政司呈交的陳述書,不過陳述書並非郭炳聯的招認,亦無經過盤問去測試可信性,陪審團需要考慮整份陳述書去決定什麼是真相。
法官指第五被告關雄生沒有自辯,不能證明他有罪或無罪,只是沒有證據削弱控方案情,而且他依賴其他被告的證供,他的大律師在結案陳詞表示,關不知道2005年的款項是賄款,2007年的款項亦與郭氏兄弟無關。
法官又作出進一步指引,第四被告陳鉅源指控許仕仁及關雄生挪用其1,200萬元,陳無需要證明或說服陪審團肯定這是事實,因為許及關並無被控盜竊或欺詐,如果陪審團認為這有可能是事實,2007年款項便不是賄款,且有關的控罪不能成立。
許記者會說謊 非證明有罪
法官表示控方指控許仕仁在書面供詞及記者會上說謊,關雄生寓所搜出的入數紀錄亦刻意隱瞞款項性質,陪審團在處理說謊的問題時,需先決定他們是否肯定被告說謊,如不肯定便不用理會,如果是肯定,純粹說謊則並非有罪的證明,陪審團還要考慮被告說謊的原因,可能是為保護第三者、出於混亂及慌張,如果陪審團認為被告說謊並非出於無辜的理由,被告的謊話便可支持控方案情。
法官提醒陪審團控罪發生的時間與現在相距甚遠,會使人的記憶變得模糊,他們應該體諒被告可能會因此蒙受不公,時間越久被告越難回應指控。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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