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廣盛、文森)政府提出新農業政策諮詢文件,諮詢公眾3個月。4個建議中,最備受關注的自然是破天荒引用「尚方寶劍」《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常耕及荒置農地,再由漁護署去設立一個70至80公頃的農業園,以市價釐定租金,並按年調整,初步構思租約為5年,並可以續租。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政府現階段未有就農業園選址定案,但物色選址時會避開政府有意規劃發展或具發展潛力的土地,以降低收地賠償的爭議性。
漁護署搞基建 再租予農民
農業園的初步構思是政府根據《收回土地條例》(香港法例第24章)收回土地70至80公頃常耕及荒置農地以設立農業園,當局會先撥款為農業園興建道路、灌溉排水排污系統等基建,再由漁護署將土地租予有意在園內經營商業生產的農民。
至於「農業園」的租約為5年,並可以續租,租金將參照當時租用可耕農地作耕種用途的平均市值租金而釐定,並會按年調整。高永文指出,相信這個租約期的年期合理,能讓準租戶對前景有較大的確定性,以致他們會更樂意為農場生產作出較長遠的投資。
高永文說,現時本地蔬菜約佔整體供應2%,預計農業園未來可增加四分之一產量,約值2億元。他續說,當局現階段未有就農業園選址定案,但物色選址時會避開有發展潛力、已劃作農業用途但大致荒置的農地,以便可隨時復耕。
他承認,農業園另一個功能是接受受政府發展計劃影響、需覓地復耕的合資格農民,但他否認諮詢文件是為新界東北發展降溫,強調政府有責任為受發展土地影響的農戶,重新尋找土地復耕。
一名有機農場主說,現時經營農場開業4年仍未回本,認為5年租約期短,欠缺吸引力,但他會留意建議細節。不過,另一名錦田水耕農場主表示,農場有擴充需要,認為建議吸引,5年租期則是最低要求,又說農業園選址最重要是交通配套,不介意選址偏遠。
80公頃 最高料賠償70億
另外,高永文估計,若要收地設立農業園,會涉及大部分屬私人擁有的農地,但他拒絕透露收地要花多少公帑。不過,若以地政總署的收地價格計算,在新市鎮或者主要基建範圍內而要收回的農地,甲級每平方呎賠808元;最低的丁級,呎價都要賠逾200元。按這價錢計算,70至80公頃的農業園涉及的公帑估計要18億至70億元不等。
被問到會否擔心計劃最終「爛尾」,高永文說由推動到推行,所涉及的時間可能較大機會超越本屆政府任期。他坦言,面對土地資源競爭,要推動有關政策不容易,但強調政府介入,在於扶助日漸式微的農業,即使不能做到本港農業自給自足,都能做到持續發展,滿足新時代務農年輕人的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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