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針對將國家安全法引入香港的討論,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表示,他認為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較為合適。
袁國強昨晚在一公開活動後表示,根據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條,要將全國性法律透過附件引入香港,需要符合特定條件和情況,而禁止破壞國家統一或顛覆中央政府的第二十三條寫明,應由香港自行立法。由於香港目前未有符合第十八條所指的情況,因此他認為透過第二十三條立法較為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