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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大批示威者因新界東北土地撥款法案,衝擊立法會。 資料圖片
官:車場非示威區 表達意見須遵從指示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社民連成員曾浚瑛(金鷹)去年6月13日,在立法會反東北撥款示威期間,於立法會大樓停車場遭保安截停查問時,扭傷保安手指。他否認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受審,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月11日,以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曾獲准保釋候判。裁判官向被告強調,停車場並非示威地方,被告在表達意見時必須遵從立法會人員的指示。
裁判官蘇惠德昨日在裁決時指,閉路電視鏡頭拍攝到,26歲被告曾浚瑛在停車場防煙門被立法會保安制止時,兩者有身體接觸。對於保安緊箍被告頸的說法,裁判官相信保安解釋稱「被告的頸自行移到我手中」,並指保安由於從後搭茬Q告膊頭,被告又不斷掙扎,出現該情況並不足為奇。
立會範圍 保安有權核實身份
裁判官續指,由於當天舉行財委會會議,因此整棟立法會大樓均屬議事廳範圍。保安員當天有權查問及核實訪客身份,而被告不理會保安勸阻,並扭傷對方手指,保安當時是使用合理武力制服被告,因此被告的確構成妨礙罪名。
辯方求情時稱,任職廣告製作的被告有一次襲警案底,當時被判社會服務令。他每月收入約萬多元,扣除3,000多元家用,還需交6,000多元租金,生活拮据;並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年輕予以輕判。
曾浚瑛在庭外稱尊重法庭裁決,但聲稱立法會範圍的界定指引不清晰。由於東北撥款仍有後續審批,將來仍會有一連串示威行動,他認為要釐清示威區。
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示威者,於去年6月連續3個星期五在立法會外聚集示威,其中兩次更衝擊立法會。逾百名示威者先於去年6月6日,即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區的前期撥款申請期間,首次發動衝擊立法會,並且佔領立法會。
6月13日,逾千名反東北發展群眾在立法會外觀看財委會直播,至當晚約8時45分,財委會主席吳亮星宣布「剪布」,場外示威者不滿,大批示威者推倒架在門外的三重鐵馬,衝擊立法會,有人企圖以竹枝等物品撬開入口。有人就在立法會不同入口擊毀外牆及玻璃門等,又以鐵馬撞毀石牆,令大樓多處出現破口並嚴重損毀。
警方其後拘捕20多名參與集會者包括曾浚瑛等,部分人被落案控以「非法集結」、「企圖強行進入」、「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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