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對於吳秋北計劃於兩會期間提案,於香港引入《國安法》,有港區人大代表認為提出有關建議天經地義,可以研究,但亦有人認為推行過於倉促,不同意過早引入,社會未有共識。律政司回應指,引入國安法不適合本港,自行就二十三條立法更好。
昨日據傳媒報道,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將《國安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做法不適合,強調第二十三條立法更好,但要小心考慮時機,目前未有計劃立法。
王敏剛支持:提案天經地義
自從2003年七一遊行後,每年都在北京全國兩會提出加快就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王敏剛,今年也不例外。他指:「既然內地《國安法》已提上日程審議,連繫到香港第二十三條,同樣性質的《國安法》,是否應藉此機會更深入研究和探討?《國安法》對二十三條,哪些可作為參詳?可以說,這起碼可為特區政府備課工作。」
他認為,吳秋北提出國家安全問題天經地義,精神上支持建議。
葉國謙:引入後需具體計劃推行
不過,另一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則不同意引入《國安法》。他說:「不能說因為香港就二十三條立法遇到困難,就要引入《國安法》處理」,認為這是本末倒置,因為就算引入《國安法》,社會都要有具體計劃如何推行,這個推行計劃正正和二十三條的制定有直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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