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中國強勢崛起展現出了不起的偉大成就。內地經濟迅速發展,為律師業務提供了巨大的市場。香港法律界為配合國家政策實施「走出去」戰略,業界近年和內地及海外律師保持緊密交流、借鑒和融合。林李黎律師事務所主管合夥人林新強律師表示,香港律師行業擁有百年的歷史,風險控制能力強,能發揮推動香港跟內地法律界交流,積極向海外的法律業界保持良好關係,他期望增強香港在國際性法律組織的認受性,以提升中國法律界的國際話語權。 ■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濤
身穿中式黑色立領上衣的林新強律師接受本報專訪時,從個人出身、香港前途、業界前景談到分享愛國情懷等話題,臉上均流露出自信與堅定。有別於前代港人因內地政局不穩而來港,林新強律師為土生土長的香港人,數十代人扎根於新界區,他在殖民管治時代更經歷過不同的抗爭。「我天生性格樂觀深懷感恩,亦自覺幸運,明白在人生順境及困境,也必須感謝身邊親人的支持和鼓勵﹔特別感激持相反意見的人,可以令自己了解自身弱點,更加警惕,讓自己思考更多、不斷進步。」
籲港人認清國家發展
作為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獲授太平紳士榮銜的林新強律師認為這些崗位賦予他機會去體驗及認識不同人和事,從中了解香港局勢,而且更具體地認知國家歷史和現狀。談到去年違法「佔領」事件,他仍深感痛心表示:「事件對香港社會造成了危害,別有用心的人士可能借助外部勢力,利用熱愛民主理念的香港人,試圖分裂香港使之脫離中國,當中為社會帶來不和諧,後果令人憂慮。」
在他看來,愛國和愛港如果是對立便是一個「偽命題」,指香港回歸祖國已有17 年,他感覺香港比從前英屬殖民管治時期更自由,有更多民主元素,對於中央承諾會於2017年給予香港普選的權利,他感到很鼓舞及備受尊重。「香港是一個好地方,言論自由,行動自由,怎麼表態都可以,香港最需要的是沉默的大多數出來發聲敢言,給香港市民多一些資料和意見,讓香港人能多角度思考及理解國情。」
他又指,《基本法》提到「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以及尊重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所有香港的中國公民都有責任為此努力。他相信絕大多數的香港人都看得見國家日漸強大,洗脫百年積弱之態勢,都值得所有中國人引以為傲。他非常敬佩,習近平主席作為深化改革的總設計師,領導中國人民邁向中國夢和「一帶一路」等宏偉目標,顯示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之路的決心。
報效國家履行公民責任
80年代,林新強律師在歐洲留學,初次感受到華人在彼邦長期遭忽視冷待,令他體會作為中國人,應知道外國強權過去幾百年包括現在,如何欺負中國和中國人;他認為要扭轉局面必須為祖國在國際之間努力爭取認同;「中央政府領導能在短短幾十年時間,作出翻天覆地的變化,可謂居功至偉。愛國是每位中國公民必有的態度,我以愛國愛港為榮,以能竭力報效祖國為傲。」林新強律師表示,港人必須了解自己國家民族的歷史和發展,才明白中國人逐漸被世界認同和尊重,是因為中國國力的提升。他強調,港人必須珍惜國家為人民付出的努力。
多年來,林新強律師和內地及海外律師保持緊密交流、借鑒和融合,更了解到英國和澳洲等海外律師事務所,已提供混合性服務,即結合不同服務類別的專業人士集思廣益,為客戶群提供最全面最具保障的專業意見;他過去參加海外及內地律師協會所舉辦的年會時,也有視察海內外的合作機會,期望在香港成立一個國際性法律組織,提升中國法律界話語權。他指,隨着國家實施「走出去」戰略,香港律師和內地律師都需要跟海外律師多交流,協助中國企業走向國際。
去年林新強律師還和他的內地律師搭檔在深圳前海成立了全國第一家內地香港律師所的聯營所。他認為可以「希望藉着引入香港法律到前海,以解決一些法律糾紛」,他亦曾於去年在全國兩會中拜托港區人大代表成功發表提案並獲接納。可見將來,凡於深圳牽涉香港的因素的案件,也會在前海審理,所以前海可以慢慢認識香港法律體制並創造出一個解决兩地法律衝突的機制,以顯示範作用。
寄語新生代確立目標理想
問到香港人怎樣才可和中央建立互信,林新強律師建議要在香港加強愛國教育。本港的教育工作者,在本身專業以外,也需要認識民族和歷史,以身作則保持良好品格,拒絕民族和歷史虛無主義,為年輕一代樹立良好榜樣。「教育是影響香港人和中央互相信任的首要因素,有傳媒每天以文章攻擊祖國,同時大學教育只宣揚西方民主,沒有樹立學生對國家的正確觀念。所以,現在香港年輕人都不知道國家強大的重要性,沒有國家概念。」他強調,國家主權在司法領域應有體現,如果司法完全不理會主權,便違背「主權回歸」、「一國兩制」的方針和原則,法律界要贏得信任,最主要是尊重國家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目前來看,教育成本昂貴且效果緩慢,比較快捷並能立即取得中央信任和安心可讓香港更自由地發展民主選舉便是為基本法23條立法。」林新強律師勸勉,「年輕人要有目標和理想,不要只抱打工心態,更需要認識歷史和抱持世界觀,本律師事務所將於今年暑假提供多個實習崗位予香港大學生,以行動建立平台讓年輕人多了解法律體制,認清更多香港目前面對的問題。」
華商林李黎(前海)聯營律師事務所 內地首家聯營所落戶前海
2011年,國務院出台《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開放有關政策的批覆》,支持前海「進一步密切內地與香港律師業的合作,探索完善兩地律師事務所聯營方式,在CEPA及其補充協議框架下,深化落實對香港的各項開放措施」。當時起,林新強律師便開始留意前海能在內地市場發揮的功能。及至2014年8月4日,廣東省司法廳正式下發《廣東省司法廳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在廣東省實行合伙聯營的試行辦法》。在此創新發展的大政策框架下,華商所和林李黎所積極探索,就合作創立華商林李黎(前海)聯營律師事務所達成一致。
華商林李黎(前海)聯營律師事務所,由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和香港林李黎律師事務所共同聯營設立。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成立於1993年,是中國第一批獲准設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也是第一家落地前海的律師事務所,擔任前海管理局的常年法律顧問。林李黎律師事務所成立於1991年,是在香港本土誕生並成長起來的綜合性律師事務所,有着綜合性的律師服務團隊,在香港法律界享有良好聲譽。2014年11月7日,經過廣東省司法廳嚴格審核,華商林李黎(前海)聯營律師事務所正式獲批成立。
「這是第一家跨法域、跨地域的聯營律師事務所,是中國律師行業走向國際化、中國法治事業不斷創新進步的重大創舉的重要成果,標誌着前海一項法治創新政策的落地。深港兩地律師事務所合作,各有優勢。香港律師事務所有百年的歷史,風險控制能力強。內地經濟的發展,為律師業務提供了巨大的市場。聯營所雙方應該互相借鑒經驗,提升聯營所的專業水準,提高國家的競爭力。」作為華商林李黎的首席管理合伙人的林新強律師表示,華商林李黎(前海)聯營律師事務所的設立,開創了不同法域的律師進行聯營合作的先例,聯營所雙方應該互相借鑒經驗,提升聯營所的專業水準,提高國家的競爭力;有利於內地與香港律師事務所強化業務合作,共同為中外客戶提供跨境法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