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中草藥洗髮護髮個人用品的霸王國際集團入稟控告《壹週刊》誹謗,索償逾5億元案昨於高等法院續訊。霸王昨傳召媒介部主管出庭作供,他表示因報道刊出後,公司要花逾4,800萬元刊登廣告以挽回形象及消費者信心,惟他隨後卻承認即使沒有該篇報道,公司同樣會投放該筆款項刊登廣告。
霸王媒介部主管汪亮供稱,霸王慣常會與廣告媒體簽訂廣告年約,於涉案報道刊登後,霸王須把原定播放的廣告抽起,改特別播放如「霸王品質篇」的亞運版廣告,以重建公司形象及挽回消費者信心,致原定播放的廣告的時間被佔用。
惟汪接受盤問時卻承認即使沒有該篇報道,公司仍會投放該4,800萬元於刊登廣告。汪亦不清楚霸王在報道刊登後是否拒絕接受退貨,但他指霸王沒有刊登接受退貨或是改善洗髮水配方的廣告。
霸王總經辦主任陳茜昨接受盤問時,亦承認霸王總裁萬玉華曾向記者表示「無可避免」,及知道洗髮水含「二噁烷」。但她不知道公司有否購買儀器測試洗髮水,亦不知道萬不出庭作供及不提供證人供詞的原因,但指霸王另一名創辦人陳啟源當日並不在場,沒有參與其中。
官禁壹仔問「純天然」字眼
另《壹週刊》一方庭上想就報道前,霸王以「純天然」字眼作廣告一事提問,惟法官認為之前從未提及,故不批准提問。霸王一方早前庭上披露報道刊登後,首年的生意損失為4.4億人民幣,加上澄清、廣告及補救形象的費用,折合損失港幣近6.3億元。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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