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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提醒,現未有法例涵蓋上述服務,寵物主人須小心留意服務條款。 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袁楚雙)不少人視寵物如家人,消委會去年接獲16宗涉及寵物服務的投訴,投訴個宗按年上升一成多,內容包括寵物美容、寄養及善終服務。有投訴人經歷喪貓之痛,委託寵物善終服務公司辦理火化,對方懷疑將其愛貓與其他貓隻遺體調亂。消委會提醒,現未有法例涵蓋上述服務,寵物主人須小心留意服務條款。
未及「送別」 愛貓已化灰
彭小姐委託一寵物善終公司為其去世的愛貓辦理火化儀式,在火化儀式當日,她發現愛貓的名牌掛在另一隻貓遺體身上,該公司其後派另一名職員攜同一袋骨灰,表示屬於其愛貓,又解釋由於司機在運送過程中調亂了貓隻標貼,令其愛貓提早火化。
亦有投訴人送愛犬入住未持有動物寄養所牌照的寵物酒店後,小狗頸項有傷口,前腳紅腫;另外有投訴人的愛犬於寵物店洗澡回家後,嚴重受傷並需要接受脊骨手術。
狗主馬小姐的丈夫早前帶貴婦狗往寵物美容店洗澡及剪毛,並留下照片,要求店方按相中造型替愛犬剪毛,當時店方並無異議。但馬小姐其後取回愛犬,卻發現牠的毛被剃光。消委會介入後,店方表示其犬毛髮嚴重打結,曾詢問馬小姐丈夫能否剷去毛髮,強調剃毛已徵得狗主同意。馬小姐未有再就事件要求跟進。
消委會指出,有人如經營寵物膳宿服務,須根據公眾衛生(動物)(寄養所)規例申請相關牌照,但現時法例未涵蓋寵物美容及善終服務,因此建議消費者宜先詢問及了解寵物美容店的收費,費用會因應寵物的品種及大小而異,部分特別服務可能需要額外收費。惟如寵物接受服務後出現不適或受傷,消費者應立即通知商戶,部分商號或會要求顧客帶同寵物前往該店指定的獸醫診所接受治療,否則不會負責任何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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