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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茶在店舖當眼處張貼告示指,全線貢茶由明天開始,凡索取膠袋一律收取5毫。 羅繼盛 攝
不知密封式飲品「走冰」無豁免 有店舖一律收5毫免誤墮法網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鮑旻珊、羅繼盛)膠袋徵費明日起涵蓋所有零售商舖,在非豁免範圍下,顧客索取膠袋,最少要付5毫。條例看似清晰,但至今仍有不少商舖職員感到混淆,如受港人歡迎的飲品店所售賣的密封式冷凍飲品,屬於豁免範圍,但若市民要求「走冰」,是否仍屬豁免範圍?有飲品店為免誤墮法網,不論是否屬於豁免類別都一律收取5毫膠袋費。環保署表示,密封式飲品如屬室溫,杯面沒有出現水珠,即不屬豁免範圍。
旺角西洋菜街飲品店林立,本報記者詢問多間店舖職員,售賣椰汁飲品的陳先生表示,自己店內有杯裝及膠樽裝飲品,但他不清楚條文細則,不知道其密封式膠樽裝非冷凍飲品是否屬於非豁免範圍,故要再聽從總公司的指示。記者還留意到一些大型連鎖飲品店怕誤墮法網,實行「斬腳趾避沙蟲」,一律收膠袋稅。
貢茶在店舖當眼處張貼告示指,全線貢茶由明天開始,凡索取膠袋一律收取5毫,即不論是否屬於豁免類別都照收。COMEBUY張貼告示,指即日起每個膠袋一律收取5毫,將全數捐至公益團體。根據政府說法,不論是否屬於豁免類別而收取膠袋稅,是一個商業行為,並不構成違法。
羅敬文:貨品多 難逐一說明
「綠領行動」助理項目經理羅敬文表示,若飲品屬於密封式包裝而非冰凍,應屬非豁免,需徵膠袋稅。現時市面零售物品林林總總,明白政府難以逐一舉例說明,但店舖店員不了解法例是源於政府宣傳不足,令商戶未有足夠的機會了解法例,致產生誤會及混淆。
環保署發言人重申,有關膠袋徵費的條例已寫得非常清晰,清楚訂下豁免範圍,「市民不需對條例想得太複雜。」對於「走冰」的密封式飲品,發言人表示,無可能將每一杯飲品量度溫度而判斷收費與否,但若該飲品在「走冰」之後仍出現水珠,即屬可豁免;相反,飲品如屬室溫,沒有出現水珠,則需要付膠袋費。她強調,即使屬豁免範圍,市民也應考慮實際需要,否則不應索取膠袋。
目前超市提供免費的平頭膠袋,以供放置冷凍食品及未經密封包裝的食品,有人憂慮顧客將來或濫用平頭膠袋放置非豁免貨品。
平頭膠袋放非豁免貨違法
環保署發言人回應指,商戶有法律責任確保平頭膠袋只供顧客放豁免貨品,若顧客利用該類膠袋放置非豁免貨品,而商戶又沒向顧客徵費,即屬違法。
一田百貨市務部總經理謝素嫻表示,暫時做法與以往一樣,會將平頭膠袋放在冷凍食品及非密封食品附近;在店內張貼清晰告示,提醒顧客豁免範圍,收銀處會向用平頭膠袋放非豁免貨品的顧客徵費,她相信市民會自律。
百佳超級市場公共關係部則指,仍會在蔬果部擺放卷裝平頭膠袋,方便顧客購買散裝蔬果,但會按照法例規定使用和派發。同時,在蔬果部亦會以宣傳圖片標示,提醒顧客膠袋收費已全面推行,外出購物記得自備購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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